NSFC-山西煤基低碳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1753

一、设立宗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山西省人民政府自2015年至2019年共同设立煤基低碳联合基金(以下简称NSFC-山西煤基低碳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凝聚全国各地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山西省煤基低碳领域具有共性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区域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实施原则

NSFC-山西煤基低碳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联合基金鼓励山西省以外的依托单位与山西省依托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三、2015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本联合基金2015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直接费用”4120万元,主要受理以下4个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9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培育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67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根据本年度申请和评审情况确定。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一)煤化工领域

1.重点支持项目

(1)煤经合成气定向转化中的催化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B06下属代码);

(2)煤转化过程中污染物一体化治理的化学与工程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B06下属代码);

(3)高灰及高灰熔点煤转化利用中的关键基础问题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B06下属代码)。

2. 培育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B03、B06的下属代码)

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围绕煤分级转化利用、煤气化、焦化、合成气及甲醇转化过程,开展煤结构与反应性、煤大分子结构的多尺度表达、矿物质作用机制、催化作用机制、化学反应工程和反应器工程以及降焦提化过程的相关基础研究。

(二)煤机装备领域

1. 重点支持项目

(1)露天煤矿大型挖掘装备高能效运行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5下属代码);

(2)综采支护装备高压高水基液压系统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5下属代码);

(3)综采输送装备智能驱动系统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5下属代码)。

2. 培育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E04、E05的下属代码)

针对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开采的需求,围绕采、掘、运、提等关键生产环节与装备,开展煤岩截割破碎过程的力学特性与工作机构优化、设备的力学特性与摩擦学特性、新型复合传动、协同分析与设计、智能监测及控制、绿色制造与节能运行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为提升煤机装备的能效、可靠性、寿命和智能化水平奠定理论基础。

(三)新材料领域

1. 重点支持项目

(1)煤沥青基高性能碳材料设计、制备及改性(申请代码1选择E02下属代码);

(2)煤基储能与吸附材料的结构与性能调控(申请代码1选择E02下属代码);

(3)煤基高分子材料功能化改性(申请代码1选择E03下属代码)。

2. 培育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E01、E02、E03、 E04的下属代码)

针对山西煤焦化产品的高附加值化,通过材料、物理、化学、信息、生物等多学科交叉,设计与制备新型煤基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探索材料制备的新方法、新原理,研究改善材料性能的新机制,为光电、光催化、储能等领域功能材料的合成与制备提供理论基础。

(四)煤电与新能源领域

1. 重点支持项目

(1)基于大规模储能技术提高电网新能源消纳与传输能力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7下属代码);

(2)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和运行优化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5、E06、E07的下属代码);

(3)低热值煤高效洁净燃烧及污染物控制工程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E06下属代码)。

2. 培育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E06、E07的下属代码)

针对燃煤电厂节能降耗和污染物超低排放、燃煤电厂辅助系统优化、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发电(IGCC)、交直流混联电网安全稳定优化运行与控制等开展基础研究,为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低碳高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请重点支持项目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NSFC-山西煤基低碳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9月21-25日16时。

2.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山西煤基低碳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申请代码的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煤基低碳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9月25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

(1)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联合基金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雷蓉、王岩

电 话:010-62328484,62327015

电子邮件:leirong@nsfc.gov.cn

wangyan@nsfc.gov.cn

山西省科技厅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邮 编:030001

联系人:肖育雷  李国栋

电 话:0351-4049920,4067993

电子邮件:sxskjtj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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