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拟定2016年转专业计划的通知转专业规定》(教通字[2016] 11号)通知要求,现把我学院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5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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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