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通知
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方案,现就2019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体毕业生(不含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博的学生)于7月1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离校退宿时,请交还门厅、房间、抽屉、柜门等学校提供的钥匙,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椅子、方凳等宿舍用品,须留在房间中。
2.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博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正式或临时住宿,宿舍安排请至拟录取学院获知。请于7月1日搬离原宿舍,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至新宿舍所在楼值班室办理提前入住手续。根据两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情况,部分学生可直接搬入正式新生宿舍,为保证临时宿舍开学正常使用,凡入住临时宿舍的学生,务必于9月1日前搬离临时宿舍,并至新宿舍楼值班室办理正式宿舍入住手续。
3.已申请住宿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硕士学生,须在毕业生离校期限内搬出原宿舍,入住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的新宿舍。本人须持学生证于7月1日前至新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已申请住宿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博士生如无特殊情况,仍可留宿原宿舍。
特此通知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