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号)、《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办法、程序等参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社会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表内所指定的年级、姓名等限定条件均是资助方的意愿。
2.国家奖学金是最高荣誉的奖项,其候选人应是成绩最优异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成绩优秀者;国家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刻苦努力。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国家奖学金、奖学金评审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a.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助学金,但不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除外)。
b.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助学金,但不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除外)。
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5.2018-2019学年度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应体测成绩合格。
四、有关工作安排
(一)奖学金部分
1.9月18日下午4点以前
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扫码进入微信群,并填写统计问卷(详见辅导员通知),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材料学院112办公室本年级辅导员处。
2.9月20日前后
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进行学生申请资格复查和资料真实性审核,公示入选公开考评会学生名单,并组织公开考评会。考评会包括参评学生发言、评审会提问等环节。参加考评人员做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评审小组打分,并进行初评排序。
(二)助学金部分
1.9月19日下午4点以前
(1)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扫码进入微信群(详见辅导员通知),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材料学院112办公室本年级辅导员处。
2.9月20日-9月28日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学院公示;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按异议申诉程序处理。
五、补充事项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期间,学院将按要求向党委学工部反馈无法分配使用的奖助学金名额,并根据校发名额调整方案及时开展后续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件2:材料学院2018-2019学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