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哲学院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学术讲座,讲座主题为“康德:一个来自哥尼斯堡的世界公民”,主讲人为德国图宾根大学教授、海德堡科学院院士、德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德国《哲学研究》杂志主编奥特弗里德·赫费教授。哲学院副院长李国山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
众所周知,世界主义直接地介入了哲学与政治学的关联。按照今天的看法,一个人能够享有“世界公民”的头衔往往是基于政治上的意义,但在赫费看来,康德本人之所以能被称“世界公民”却不止步于此,而是基于如下四点:(1)康德的世界影响力,(2)康德丰富的公共社交生活,(3)康德的学术遗产可以被所有人借鉴,(4)康德对于整个人类文化的世界性的洞见,即他在知识、道德、自然世界和道德的统一、教育学、共同感(包括艺术)、公民法律和历史这七个领域提出了一种世界性哲学。赫费主张,在当今世界要想成为一个康德意义上的世界公民,首先要摆脱自己的文化局限性,对文化差异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而哲学要想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哲学也必须满足如下三个标准:(1)在内容上,应注意文化间的适应性与文化差异的认同相结合;(2)在方法论上,应坚持道德政治的三种指定的正规要素;(3)在动机上,应当服务于整个人类的幸福。康德哲学恰好满足了上述三个标准,因而包含着一种普遍的世界主义。
之后赫费教授从四个维度,具体谈论了康德的世界主义理论。
(1)认知的世界共和国。赫费认为,这个方面包含了两层意义的世界主义。首先,康德在第一批判中就其内容而言是世界性的,这是指先天综合判断所具有的超越时空的普遍必然性带来了科学的共同本质。这一本质在一个认知的世界共和国(构成人类理性的联合体)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其次,在谈论三个实存概念(上帝,自由和不朽)时,赫费认为康德使所有人都处于平等的立场上。因此他认为康德实际上坚持了所有人类均共享平等的理性能力这一主张,并且将之扩展到人类之外的所有理性生物之中,从而倡导一种无所不包的普遍主义。
(2)道德的世界主义。赫费认为,道德的世界主义与认知共和国紧密相连——人们只有在成为一个世界公民之后才可能是一个道德的世界公民——正如康德的第一批判是第二批判的基础一样。他认为康德在三个层面强化了认知的世界主义的道德-政治特征:首先是“最终目标”的概念使得人切实地参与到世界事务中,而非仅仅是宇宙观察者,由此使得认知的世界主义被提升为一种目的论的世界主义;其次,绝对命令作为一种对所有人乃至所有理性生物都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原则,使其理论具有世界性特征;最后,目的王国是全部理性人的目的,即一个系统的整体,这是一个“伦理公民”的共同体,是一个内在的、伦理的、非强迫的系统;同时,它也意味着康德将至善作为“一个共同体的至善”。
(3)世界性教育。赫费引用康德在教育学讲座中的论断,即“一个教育计划的构建必须是世界性的”来论证这一点。在此,康德所主张的世界性是基于一种整体视角被使用的。而教育所追求的就是为整个人类幸福而服务的实践,它所呼唤的是与自私自利的人,与宇宙旁观者完全不同的道德存在者。从一种超越物种的意义上来说,个体不仅“作为他自身的目的”,而且作为“自然的最终目的”。在《逻辑学》中,康德将自身的理论归结为对以下问题的解答:1.我能知道什么?2.我应该做什么?3.我可以希望什么?4.什么是人?由此我们也能推知,当提及理性的目标和旨趣时,他的哲学主题是普遍的世界主义。
(4)更进一步的世界主义。赫费认为康德在此提出了共通感(第五层)层面的世界主义。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认为个体并非是用以自我为中心的方式思考世界的,而是以一种多元主义的方式来进行思考。由此,个体并非作为世界的全部,而是作为世界公民在世界中观看和行动着的。之后赫费谈及了康德在法律和国家(第六层)以及历史哲学(第七层)领域的世界主义。在法律和国家领域,赫费指出,西方哲学史错失了古希腊时期就被发现的法律和国家的共同体理论。这一缺憾在康德这里得到了弥补。在《论永久和平》这篇著作中,康德提出和平的主旋律,这一点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在此康德认为每一部宪法都应该是共和国的宪法。值得一提的是,康德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他的世界主义中最具革命性的部分:一个所有国家的和平联合概念。另一方面,在历史哲学领域,康德还论及了一个“世界性的目的”。
讲座结尾,赫费教授以荷尔德林对于康德的赞誉来总结康德哲学的多方面的世界主义内涵,指明了康德在全球化时代的重要意义。
随后,赫费教授与在场听众就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哲学院钟汉川副教授提问:“在所有人都成为世界公民之后,哲学家还可以做什么?”赫费表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正如他在讲座中所指出的,康德在面对三个实存概念时,认为哲学家本身并不比大众拥有“更高的和更广阔的洞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世界公民的基础上,哲学家和所有人的思维是完全一致的。他认为当所有人都成为世界公民之后,哲学家与普通人仍有一定的差异。比起普通人,哲学家对时代的重要问题有着更为清晰的意识和准确的把握,这也规定了哲学家在时代中所肩负的特殊任务。
哲学院大二本科生潘楚璇同学问到:“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论Famine , Affluence, and Morality 中提出一个道德原则,即如果防止某些很坏的事情发生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那么在没有牺牲任何在道德上有重要价值的东西的前提下,我们具有这样做的道德义务。这就暗含了我们的道德责任的大小问题。按照彼得·辛格的观点,我们应该尽己所能地给予需要帮助的人以帮助,直到我们的处境与他们的处境一样为止。那么在康德的道德世界主义强调道德义务的绝对性的视角下,您又是怎么看待彼得·辛格的观点的?”赫费教授表示,他明确反对彼得·辛格的道德原则,认为我们应该先保证自己的温饱,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去帮助他人,一切必须按照这个层次进行,因为彼得·辛格的设想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构想,是不可实现的。他还表示,他曾与彼得·辛格多次探讨过这个问题,但仍然未能得出一致的结论。
哲学院副院长谢永康副教授就如何高效地进行专业研究进行了提问,希望赫费教授能为哲学专业的学生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宝贵建议。赫费教授指出,对于在座的哲学系学生而言,尽快熟悉自己的研究领域,研读该领域最为经典和重要的著作是最为关键的。这就要求研究者不仅仅停留在理解著作的字面意义,更要抓取出文字背后的问题和论证思路。此外,研究者还需要不断开阔自身的视野。正如他在讲座中所言,一个世界公民应当能够跨越区域、文化、历史和宗教的界限,而这也是一个哲学家首先应当具备的气度。(通讯员陈源胡小玲)
奥特弗里德·赫费(Otfried Höffe,1943.9—),德国图宾根大学哲学系教授,海德堡科学院院士、德国国家科学院院士,主要研究德国古典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作为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康德哲学研究专家,赫费教授长期致力于原典的阐释和解读工作,主编有《经典阐释》(Klassiker Auslegen)丛书和《思想家》(Denker)丛书,同时担任德国《哲学研究》(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sche Forschung)杂志主编;作为当代大陆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赫费教授在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成就突出,在德国乃至整个西方哲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是当代德国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赫费教授已有近十种著作被译为中文,如《政治的正义性》、《康德生平、著作与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