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山: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

发布者:林建武发布时间:2017-07-11浏览次数:717

转自《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

  

摘要: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的关系问题。他们一方面探究实用主义哲学对维特根斯坦哲学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力寻找二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又寻求如何将这两种思想更加密切地关联起来,直至宣布“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的诞生,并开始探讨如何将它用于解决急切的现实问题。这些探讨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这其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难以解决的学术问题,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多种解读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以及如何在实现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的真正结合的问题。

  

关键词:意义理论;治疗主义;建构主义;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

  

维特根斯坦同实用主义的关系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较多的话题之一。这个关系是双向的。首先,就维特根斯坦受实用主义影响这一方面而言,詹姆斯确实是他喜爱的一位作者。维特根斯坦深入研读过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宗教经验种种》等著作,并在写作过程中对其思想观点加以引用和评论。[1]不过,实用主义的另外两位主要代表人物皮尔士和杜威是否对维特根斯坦产生过直接影响,则难以判断。因为,就我所知,现已出版的维特根斯坦著述当中还没有出现过他们二位的名字。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学者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思想与这二人思想的某些类似性。其次,就维特根斯坦对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们的影响而言,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明显的、持续的过程,其中包含着诸多值得探讨的方面。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哲学家们十分热衷于将维特根斯坦哲学同实用主义更加密切地勾连起来。本文拟从蒯因、罗蒂、塞尔、布兰顿等美国哲学家的相关论述入手,尝试探讨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之间的微妙关系。

  

  

作为一名语言哲学家,蒯因对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即用法”的口号与杜威的意义理论之间的近似关系极为关注,不厌其烦地对这种可能存在的关系加以强调。这里引用他的几段论述:

“维特根斯坦曾经强调指出,要在一个词的用法中寻找词的意义。语言行为就是经验主义语义学家寻找意义的场所。约翰·杜威在1925年曾经竭力主张这个观点,他写道:‘意义……主要是行为的一个特性’。那么意义可能是行为的哪一种特性呢?好吧,我们可以把行为、用法接受下来,而让意义滚蛋。”[2]

“人们倾向于把表达式的意义想象为大致这样:仿佛它们是观念博物馆中的一些样品,每个样品都用一个适当的表达式作为标签。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就在于更换这些标签。然而,约翰·杜威以及后来的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则强调指出,除了我们对表达式所作的公开使用之外,表达式的意义没有其他内容。语言是一种技巧,我们中每一个人通过与其他人在一些可共同看见的环境中相互观察、仿效和纠正而从其他人那里学得这种技巧。当我们学会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时,我们只不过学会了在公开的语言行为及其环境中所观察到的东西。”[3]

“被阿德勒作为一个肤浅事例举出来的那个私人语言问题,是一个适当的事例。当我们认识到一种正当的意义理论必须是关于语言用法的理论,语言是一种由社会培育出来的社会技巧时,这个事例就变得在哲学上有重要意义了。维特根斯坦以及更早一些的杜威已强调指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可是,任何一个在离开语境的场合下碰到这个问题的人,则不能理解这种重要性。”[4]

“一旦我们以这些术语来理解语言的机制,我们就会看到,在任何有用的意义上,都不可能有私人语言。在20年代,杜威就强调了这一点。他写道:‘独白是与别人交谈的产物与反映’。他循此进一步扩展了这一观点:‘尤其的,语言至少是说者和听者两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它预设了一个有组织的群体。这些人属于这个群体,并从中获得他们的言语习惯。所以,语言是一种关系’。几年之后,维特根斯坦同样拒绝了私人语言。当杜威以这种自然主义风格写作时,维特根斯坦仍然坚持着他的语言拷贝理论。”[5]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蒯因坚信,在维特根斯坦和杜威的语言哲学之间有很大的亲缘关系,尤其是他们对于意义的社会性的强调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私人语言的否定。而且,同样可以看出,他本人也是赞同二人的观点的。我们知道,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而蒯因一向以否定意义作为精神实体的地位而闻名,极力主张在语言习得和使用的背景中探讨“刺激意义”,并着力强调意义的不确定性。[6]

从上面几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概括出,蒯因眼中的这种由杜威最先提出的实用主义意义理论的主要特征:第一,认为意义既不是客观的实体也不是主观的实体;第二,不承认私人语言;第三,强调意义的社会性;第四,主张意义是在人们习得一种语言之后得以在交往过程中表达和把握的东西。这些特征无疑也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意义的看法所具备的。他此前是否接触过杜威的理论,无从考证。不过,这似乎并不重要,因为维特根斯坦向来不怎么关心自己的观点是否有其他人想到过。关键是,为蒯因反复提及的这些相似之点是否能够涵盖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主要旨趣。也就是说,后期维特根斯坦是否真的想提出某种意义理论,而且这种理论乃是同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理论不谋而合的?引起争论的正是这一点。当然,就关于意义问题的这种否定性的回答而言,维特根斯坦无疑是实用主义者们的同路人:他们都反对将意义视作可以事先确定下来的某种先天性的东西,而主张意义是受制于具体语境的、无法被完全确定的东西。但是,在是否有必要乃至是否有可能构造出某种意义理论这个问题上,维特根斯坦同实用主义者之间却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因为,他坚决反对任何理论构造的企图。而这似乎成了在他和实用主义者之间建立起实质性关联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那么,我们就先来看一看这道障碍究竟是怎样的。罗蒂在2006年发表的“维特根斯坦与语言学转向”一文中,详细阐述了他关于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pragmatic Wittgensteinians)和维特根斯坦主义的治疗主义者(Wittgensteinian therapists)之间的对立。他写道:

“有些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严肃认真地对待他关于哲学家所做的乃是‘将语词从形而上学的用法带回到日常用法’的看法以及他关于‘哲学只是将所有东西摆在我们眼前,既不解释也不演绎任何东西’的主张。他们援引《逻辑哲学论》结尾的几个段落和《哲学研究》第89-133节作为证据来表明:不得将维特根斯坦看作是提供了关于语言或其他任何东西的论点或理论的。在他们看来,他只可能是一名治疗主义者。且将我所描述的这拨人称为‘维特根斯坦主义的治疗主义者’。他们对于维特根斯坦的重要性的理解不同于这样一些哲学家,他们像我一样,在他的著述中发现了对实用主义真理观和知识观的支持。就叫这拨人‘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好了。他们倾向于抛开治疗主义者认为最重要的那些段落——亦即他关于哲学问题的来源及放弃哲学理论探讨的要求的那些名言警句。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认为,他们心目中的这位英雄人物的重要性在于,他将《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关于语言与非语言之关系的坏理论替换成了《哲学研究》中提出的更好的理论。”[7]

罗蒂描画的这两种解读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方式确实很有代表性。治疗主义的解读紧紧抓住的是前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作为一种澄清意义的语言分析活动的元哲学思想,并坚持认为,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根本目标是消解哲学问题,因为无论是前期还是后期,他都主张哲学是要治疗人类的理智疾病,尽管在《逻辑哲学论》中是通过指出所有哲学问题的提出都源于对我们语言的逻辑的误解,而在《哲学研究》中则是通过指出哲学问题产生于语言休假的时候,来表明它们的无意义性的。这种解读一度成为维特根斯坦研究的主导性见解。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像蒯因一样的美国哲学家注意到维特根斯坦哲学(尤其是其后期哲学)与实用主义的某些类似性,罗蒂上面所归纳出的实用主义解读方式逐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并引发热议。这种解读注重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用法论”,试图将其视作带有某种建构性特征的理论学说,以同治疗主义的纯粹解构性的解读区别开来。主张实用主义解读的人自然是想拉维特根斯坦入伙,将他装扮成一个美国哲学家。罗蒂明确宣称自己属于后一阵营,并且在其成名作《哲学和自然之境》中,将维特根斯坦同海德格尔、杜威一道列为他所预言的“教化哲学”时代的先行者,声称他们的后期思想都表现出了对各自早期系统哲学思想的反叛并坚定地回到生活世界中来。

然而,摆在实用主义哲学家们面前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如何面对治疗主义者们的反对声浪呢?因为,维特根斯坦的治疗目标是如此清晰明确地表达出来的,怎能视而不见、不管不顾呢?另一位富有影响的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也看到了这种不可调和性,并选择知难而退:“我在很多方面受到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但我的整个理论规划在深层次上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相左。它不带有任何治疗性。它试图建造关于心灵、语言、社会和理性的无所不包的系统理论。”[8]当然,实用主义者们自有他们的办法,因为,实用主义从一诞生起,便十分善于在截然对立的学说之间寻求折中之道。例如,詹姆斯就明确提出,要寻觅到一种既与人们的现实人生密切相关,又带有宗教关怀的学说,以满足不同性格特征的人的共同需求。于是,作为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一元论与多元论等等对立立场的调和物的实用主义便兴盛起来了。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热心于将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实用主义解读同治疗主义解读融通起来。罗伯特·布兰顿提出,可通过将实用主义加以宽泛地理解,把后期维特根斯坦纳入进来:“实用主义可狭义地视作这样一个哲学思想流派,它主要关注的是依据信念促成愿望的成功满足的倾向来评价它们,其范例性的实践者就是美国经典实用主义三巨头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不过,实用主义也可更广义地理解为围绕实践的优先性而兴起的一场运动,它由康德发起,其20世纪的代表人物不仅包括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还包括前期海德格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以及蒯因、塞拉斯、戴维森、罗蒂等人。我认为广义的实用主义比狭义的实用主义要重要和有趣得多。但我也觉得,强调狭义实用主义的独有特性以让这一传统获得清静,这样的倾向虽然合情合理,却难免妨碍人们关注广义的实用主义。”[9]紧接着,他又将注重语言用法的语言哲学研究方法称作“维特根斯坦似的人类学路径”,以同“塔斯基似的语义学路径”区别开来。[10]布兰顿试图通过更广义地理解实用主义的办法来将维特根斯坦拉入实用主义阵营的做法,不再满足于寻求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的相似点,而是希望将两者视作一个更大家族的成员。这代表着关于二者关系的研究的一种新进展。

不过,还有人走得更远。罗蒂证实,普特南最早使用了“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这个术语[11]。最近,更有两位年轻的美国学者哈钦森和里德写出这样一篇论文:“践行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大胆地提出了将“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the Wittgenstein-pragmatism nexus)付诸实践的设想,以解决人类面临的紧迫现实问题!

这个结合体的观念来自于研究者们在维特根斯坦哲学和实用主义之间找到的连续性。这些研究者认定,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哲学在基本旨趣上是一致的。除了前面提到的詹姆斯和杜威与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联系之外,实用主义之父皮尔士提出的注重效果的意义理论也被一些人同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用法论挂起钩来。该文的两位作者引用了芒斯(H.O.Mounce)的如下观点:“维特根斯坦关于意义的解释同皮尔士的解释是一样的;因为,用芒斯的话来说,这两种‘解释’都是‘本质上三-项的’。”[12]

这样一来,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便被视作与实用主义共同拥有这样的基本精神:注重行动与效果。于是,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这个名号得以名正言顺地确立下来;另一方面,这一结合体的精神实质同时也决定了:一旦成立,它便马上投入行动!完全没有必要先构建一个理论体系,甚至也勿需什么行动纲领,只要求立即动手做:“就像维特根斯坦指出的,语词就是行动。我们并不希望弄出一个立场陈述,一套关于‘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哲学’的观点。我们要做某种工作。”[13]

接下来,两位作者以另外两位作者威廉姆斯和帕克曼的一篇题为“论人与环境:意识在环境问题中的作用”的论文为导引,展开了关于如何践行“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的详细探讨:“我们旨在从威廉姆斯和帕克曼出发,将他们的想法沿着维特根斯坦和实用主义所共同暗示的方向加以拓展。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拟着手示范性地表明,一种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哲学路径如何能够帮助人们治疗性地思考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环境’,并为实用主义干预清扫好地基,以使之实际发挥作用去医治它(我们)。如果我们是对的,这便肯定配得上‘教化哲学’这个罗蒂式的荣耀头衔。”[14]在应对环境问题时,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以“日常环境主义者”的面目出现。这样,主张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杜威经验自然主义就有了用武之地,而且,维特根斯坦思想与杜威思想的相似关系很自然地被强调出来。二人均主张,人们的日常语言交往乃是其个人自然史的一部分,而且,意义问题只能在人类生存的整体情境中加以考察。在环境问题日渐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乃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这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伦理意义和政治意义。”[15]

既然行动是第一位的,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密切关注实践,一切形而上学的沉思和任何理论构造的企图都被抛置一边:“我们将行动放在首位。我们反复不断地回到实际的实践中去。”[16]

两位作者之一的哈钦森重新阐发了他几年前提出的“世界-领受认知主义”(world-taking cognitivism),作为该文的结论:“世界-领受认知主义之提出,既是作为一种可能的理解框架,也是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它是一种帮助我们在思虑某些事务时克服紧张情绪的实用策略。其中包含这样的想法:就其对有意义的世界存在的方式负责而言,情绪乃是‘世界-领受的’。……情绪是阅读和领受(把握)世界的方式;更确切地说,它们乃是我们借以认可意义在世界中的处所的方式。我们对世界的领受是通过我们的概念能力即我们的第二本性而得以可能的。因此,一旦给定我们的本性,我们的教化,我们共同创造的意义的处所便降生到了我们身上。我们既对我们的情绪负责又受制于它们。”[17]这是“世界-领受认知主义”所体现出的、经过发展了的詹姆斯心理学的实用主义精神。由于“认知主义”一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目前正风生水起、热闹非凡的认知科学,两位作者接着予以澄清:“这里的认知主义/认知主义者这个术语是以元伦理学中的使用方式使用的,因而并不暗含对‘认知科学’的任何诉求。因此,这一术语并不是用来指谓认知过程的存在的。我们维特根斯坦主义者舒适地说到某个我们赞成的主义(像认知主义)时,都是这样的意思;而‘认知科学’所称的‘认知主义’的多数内容我们显然是要加以拒绝或重新情境化的。”[18]如此一来,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便撇清了同任何理论建构的关系,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了。文章最后亮出了他们的基本立场和美好预期:“作为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者,我们这里希望传达的一个重要论点是:所需要的是这样一些策略,借助于它们我们可被共同带到这样一个立场上,在那里我们认可那些根深蒂固的领受世界的方式作为关于世界的偶然‘图像’。这么一来,我们便可着手助生一个新世界,在那里,我们的世界领受(world-takings)会更为健康,从而,我们(作为诸多物种之一)可以长久保存下来,更为自觉地、也更加安全地彻底与环境融为一体。”[19]

  

  

上文梳理了美国哲学家们如何满怀热情地将维特根斯坦同实用主义建立起关联的。所谓的“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自然不是生拉硬拽、强行撮合的结果。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确实含有很多与实用主义经典作家(皮尔士、詹姆斯、杜威等)的论述的相似之处。尽管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实用主义解读仍然存在很多的争议之点,但是,总体上看来,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的连续性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不仅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展现了这种连续性,而且,维特根斯坦在美国被研究和接受的程度也旁证了这一点。相信这样的研究依然会持续下去,并成为维特根斯坦研究的一个热点,也势必会成为推进美国哲学的发展的一大动力。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哲学中表现出的治疗主义(或称寂静主义)特征尽管同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积极应对现实问题的哲学不合拍,但是,从实用主义初创时期的那种明显的反对欧洲传统形而上学思辨和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倾向看来,这同维特根斯坦的作为活动的哲学和治疗哲学也是不谋而合的。也正是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美国哲学家们才义无反顾地寻求在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哲学之间建立强有力的关联。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此建立起来的强关联是否足够牢靠,这是一;其二,所谓的“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结合体”究竟能否通过实用主义基本准则的验证,亦即它在实践中的应用到底能否带来预想的效果。首先,维特根斯坦是个语言哲学家。无论是他前期提出的“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的口号还是他后期提出的“将语词从其形而上学用法带回到日常用法”的目标,都表现出了他的哲学的整体特征。但是,尽管三位实用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都有各自的语言哲学或意义理论,但他们谁都称不上是语言哲学家,因为这方面的思想只是他们的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个部分,甚至不是那么重要的部分。这样一来,要在维特根斯坦和他们之间实现对接,就不会那么容易,很可能会出现排异反应。事实上,20世纪后半叶的许多美国哲学家都在做着将实用主义同语言分析哲学结合起来的工作。然而,这种努力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所谓的新实用主义或逻辑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蒯因、普特南、克里普克、戴维森等人虽然是成功的语言哲学家,但他们身上的实用主义痕迹却是非常淡的。唯有罗蒂是个坚定的实用主义者,但他又过早地抛弃了语言哲学。尽管他晚年积极谋求建立“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结合体”,但他从维特根斯坦那里选取的却只是对他有用的东西,亦即后期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游戏作为生活形式的强调以及他对哲学理论建构的敌视,而对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综观式的语法研究并不赞赏。在他看来,任何一种语意分析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语言分析哲学家们的努力不过是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家们对于人的“镜式本质”的迷恋的延续,只不过他们将对作为一面内部的镜子的心灵的关注转向了对于作为一面外部的镜子的语言的关注。但是,如果剔除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分析方法,其实很难将他的思想同实用主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嫁接。我想,如果维特根斯坦在天有灵,也未必会领这个情。

其次,“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结合体”是一个十分大胆的构想,同时也是几代美国哲学家的共同心声的一个反映。实用主义以其拥有巨大的包容性而闻名,因为根据实用主义准则,凡是经过检验确能带来积极效果的观念、思想、信念、理论、学说等等都可以为我所用。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具有深远的影响,普特南就认为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深刻的哲学家。再加上维特根斯坦确实同美国有着某些特殊的关联(美国是维特根斯坦的父亲追梦的地方;维特根斯坦虽为奥地利人,却主要在英语世界从事哲学活动;他拥有一批美国追随者;他痴迷于美国侦探小说;他曾接受邀请到美国访问三个月,并且很享受在那里的生活……),这就更让实用主义者们感觉亲切,并迫切希望吸取其哲学思想的精华。

那么,这样一种融合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的努力究竟会有什么样的预期效果呢?具体而言,到底该如何评价哈钦森和里德所提出的这样一个方案呢?当然,从总体上看,其积极意义不容否认。该方案表现出了哲学家们深切的社会关怀和道义良知,以及他们寻求发掘哲学文本的深层寓意并加以综合运用以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危机的敏锐意识。但是,该方案是否能够切实执行并取得实效,仍然需要实践的最终检验。仅就该方案的设计本身来看,其中包含着一些对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理解和利用方面的偏差:第一,这个方案依然是罗蒂的设想的一个延续,其中贯穿着后现代主义和生态女性主义的思想倾向,而这并不是维特根斯坦哲学本身所具备的特征;第二,寂静主义与建构主义的冲突,一直是近些年来维特根斯坦解读中的一个难以协调的难题:哲学在人们应对世界时,到底是该谋求有所作为,还是必须彻底抽身而退?第三,认知主义与怀疑主义的对立也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尽管维特根斯坦主义的实用主义者们主张像维特根斯坦那样拒绝一切理论沉思和体系构造,但是,实践如何摆脱盲目性的问题,任何一种偶然的世界图像(世界-领受)如何得以呈现的问题,都必须应对怀疑主义的巨大挑战;第四,最为现实而具体的问题是:情境主义立场如何用于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我们知道,后期维特根斯坦主张,在严格遵守规则的语言游戏中考察语言的用法和意义,而这意味着,必须在不同语言游戏的“游戏规则”之间再确立某种上位规则,才能真正实现跨语言游戏的沟通与合作。那么,要确保人类共同应对、解决环境问题,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是否必须有能力引领整个人类的共同实践,或者,至少严肃探讨这种共同实践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到底是否可行的问题,最终还要取决于如何全面地理解和把握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基本精神。首先,不能简单地延用关于维特根斯坦前后思想的传统区分,并像主张实用主义解读的学者那样,认定其后期理论是好的,而前期理论就是坏的。因为这明显是受到罗蒂关于系统哲学与教化哲学的区分以及这一区分所载带的偏向性的诱导的。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连续性正是治疗主义解读所倚重的。无视这种连续性,显然是不妥当的。

其次,单就美国哲学家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找到的那些与实用主义的相似点而言,也不是不可以提出质疑的。维特根斯坦固然强调意义的社会性和不确定性,但他从没有像经典实用主义者那样,明确宣称,对意义的考察就是对语言使用所可能带来的效果的考察和描述。他确实将语词和概念都比作工具,以突显其使用功能及其用法的多样性(《哲学研究》第11569570节),但他绝没有走到只注重使用效果或“刺激意义”这一步。除非像布兰顿那样广义地理解实用主义,否则,后期维特根斯坦就不能算作实用主义者。而“维特根斯坦-实用主义结合体”的倡导者们所假定的那种“注重行动与效果”的共同精神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

再次,近些年来兴起的关于“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的讨论,在某种意义上进一步助长了美国哲学家将其同实用主义关联起来的热情。所谓“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是指维特根斯坦的后《哲学研究》时期,以《论确实性》一书为标志。该书出版于1969年,由他去世前一年半时间所写的关于知识与确定性的专题论述构成。一些研究者认为,该书表现出了不同于《哲学研究》的治疗主义的思想倾向,带上了某种建构主义的特征,因为书中明确提出,我们拥有无可怀疑的轴心命题,它们在我们的信念系统中居于特殊地位,可充当我们的日常信念的辩护基础。这似乎表明,此时的维特根斯坦已经不排斥理论构建了,而实用主义者恰恰可以抓住这一点,以便实现他与实用主义的对接。然而,正如约翰·塞尔所指出的,维特根斯坦的这些主张并不能被看作是默许理论建构的:“维特根斯坦强调,存在着毫无根据的行动方式、做事方式。这些事例便是我所说的背景。有这样的诱惑,即认为他是在做出一个传统实用主义式的辩解:‘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阐释。……他的论点是,我们做某事的根据并非是在每一情形下为做该事都必须假定和确立下来的某种东西。设想孩子们踢足球的情形。这要求有一块场地和一个球,但除非外部世界存在着,否则就不存在场地和球。但由此并不能推出,孩子们在踢足球之前必须首先证明或者至少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宁可说,正如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他们只是做出行动。”[20]这些作为行动背景的东西无需辩护,却实实在在地为行动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它们也不是任何理论构建的基石。

总之,在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之间似乎存在着难以弥合的裂隙,尽管我们完全可以探讨二者之间的相似性,甚至不妨去探究在实践中将二者结合起来的可行性。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让人不禁想到中国思想传统中道家和儒家的关系。维特根斯坦的治疗型哲学主张静观世事,洞明其理,不事干预,一任其风生水起、潮涨潮落,颇有道家无为而治的意思;反观实用主义,它所追求的则是现实事功,主张积极应对一切现实问题,并一一解决之,这和儒家思想如出一辙。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儒道之间的分分合合俨然一道亮丽的风景。事实上,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道家思想都切切实实地起到了无可替代的历史作用,而且一直保持着各自的思想特色。其实,维特根斯坦哲学与实用主义之间是也只能是这样的关系:实践上,二者可以携手应对现实困境,理论上,却永远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而要在这两种思想之间实现一种新的综合,看来是很难做到的。

  

  



[1]参阅陈启伟:“维特根斯坦与詹姆斯”,载于《西方哲学研究——陈启伟三十年哲学文存》第546-557页,商务印书馆,2015年。

[2]涂纪亮、陈波主编:《蒯因著作集》第6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9页。

[3]同上,第345页。

[4]同上,第183页。

[5]涂纪亮、陈波主编:《蒯因著作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69页。

[6]参阅李国山:“意义是实体吗——蒯因的意义理论探析”,《哲学研究》2005年第3期。

[7]Arif Ahmed, ed.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a critical guide, Cambridge,2010,pp130-1.

[8]John Searle, Wittgenstein and the Background,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ume 48, Number 2,April 2011,p119.

[9]J .Conant and U. Zeglen ,eds, Hilary Putnam ,Pragmatism and Realism,Routledge,2002,p.40.

[10]ibid.

[11] Alan Malachowski ,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ragmatism, Cambridge,2013,p180.

[12]Alan Malachowski ,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ragmatism, Cambridge,2013,p166.

[13]Ibid. p170.

[14]Ibid. p171.

[15]Ibid. p173

[16]Ibid. p174

[17]Ibid. p181.

[18]Ibid.

[19]Ibid. p183

[20]John Searle, Wittgenstein and the Background,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ume 48, Number 2,April 2011,p.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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