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南发字〔2006〕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南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南开大学三好学生
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二)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且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三)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综合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金额达到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注: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1、附件2。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获奖励300元;
三、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学填写“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见附3),并于5月11日下午5:00前提交报名表至邮箱 nklijinchen@nankai.edu.cn。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荣誉称号申请表”。学院届时将安排个人考评,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联系人:李金宸 85358515 15022776623
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