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田佳佳发布时间:2020-08-19浏览次数:2455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39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市高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直博生。一般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二、资助年限及金额

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要求,2020 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 年。博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硕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

三、项目申报及审核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通过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完成。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113.8.155, 点击平台登录界面左下角操作指南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2. 平台已开放申报端口。申请者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在线填报项目信息,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3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所在高校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可通过平台下载并打印。

3.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96日,申报人须在此之前通过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学院将后续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者应认真阅研《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格。

 

 附件3:2020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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