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南开大学哲学院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能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佳佳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3139

南开大学哲学院2020-2021学年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能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要求,现布置我院国家奖学金、公能奖学金评审安排。详见如下:

 

一、评审范围、条件及程序

详见:

附件2: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3: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4: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计分细则

 

二、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10912:00

1.      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请奖学金

2.      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及科研成果清单

详见本通知第

1011

学生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公示

可在学院305办公室查阅

1012

组织评审

三个工作日

1013-17

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类型

硕士(金额:2万元)

博士(金额:3万元)

国家奖学金

2

2

(二)公能奖学金

年级

等级

比例

名额

金额

19

一等

10%

4

1.2

二等

20%

8

1

三等

70%

29

0.8

年级

等级

比例

名额

金额

20

一等

10%

4

1.2

二等

20%

8

1

三等

70%

26

0.8

年级

等级

比例

名额

金额

19

一等

20%

4

1.8

二等

30%

6

1.5

三等

50%

10

1

年级

等级

比例

名额

金额

20

一等

20%

5

1.8

二等

30%

8

1.5

三等

50%

10

1

 

四、材料上报

国家奖学金、公能奖学金均为申请制,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成果等进行核实并公示。

109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公能奖学金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305办公室。

成果有效期为上一年度101日至本年度930日。

(一)系统申请

所有同学请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奖学金申请(http://xsgl.ygb.nankai.edu.cn/)。

请注意:所有申请公能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都需要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即所有的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都须申请公能奖学金)。其中申请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提交下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并参与评审。申请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仅在系统中申请即可,无需提交下方提及的材料。

2021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评定前的公能奖学金标准发放奖学金,同样也需要在系统中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和参与评审。

(二)纸质版材料

1.     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生成的国奖、公能奖学金申请表

2.     科研成果清单(附件)

3.     根据公能奖学金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清单,按顺序依次排列。

(1)专著、译著:书本原件1份。如是合作作者需由合作者提供工作量分配证明,例如某某完成某某著作某章节几万字的工作等。原件在评审结束后退回。

(2)论文:论文原件。期刊封面、目录页、内容全文复印件1份。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3)会议:论文集、会议议程原件。邀请函、本人文章摘要、发言摘要(可选项)、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可选项)。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4)课题:主持课题、参与课题均须提供申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与课题一项,学生须为正式的课题组成员(以申报书为准),需课题组负责人出具参与课题申报阶段具体工作的证明。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三)电子版材料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请汇总成1个PDF文档,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是一并拷贝


五、其他

评审及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09).pdf

附件3: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09).pdf

附件4:南开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计分细则(2020.09).pdf

哲学院研究生公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科研成果清单).docx



南开大学哲学院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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