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高扬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10

各位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共青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的精神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年度设置“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若干。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共五个类别开展评比,学院推荐个人(集体)经资格审核均可获评该类别“提名奖”。原则上,每个类别学院推荐人选(集体)不超过1人(个),后勤团总支、机关团总支在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两个类别可至多各推荐5个(长期借调干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可从借调单位推荐)。

各类别评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附件1)。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327日—47日;

2.复核:48日—49日;

3.评审:410日—416日;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5.集中表彰:“五四”期间。

三、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科研工作者三个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教代会、工会、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和青年领头雁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团员青年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选;获得过“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请有意参选的同学或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撰写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500字以内),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可用于公开宣传。请于4212:00前,按照《“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电子版和签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ligaoyang@nankai.edu.cn,邮件名为“姓名+类别+五四奖章”

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候选人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参评展示,PPT请于公开考评会前2天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按类别进入相应微信群(附件7),以方便后续联系沟通,具体考评会时间群内通知。

 

联系人:李高扬

联系电话:022-85358515

 

附件: 1.2023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

       2.“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5.关于我单位推荐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审查情况说明(参考)

6.“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集体)情况汇总表

7.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候选人联络群二维码

8.提请撤销“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情况

9.近五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获奖个人(集体)

 

 

 

共青团南开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南开大学哲学院委员会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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