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南开大学哲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二批次)综合考核安排
根据《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南开大学哲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院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进行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二批次综合考核(入围考生名单见我院网站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一、综合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环节统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2023年5月11日。
3.考核内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面试及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4.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原则上在所有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者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提供虚假信息。
二、缴纳综合考核费用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综合考核面试费每次90元/生。费用将在综合考核当日现场收取。
三、提交综合考核资格审核材料
综合考核资格审核材料1-4,其中第4项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交,各项材料提交格式按照后附要求提交,不得使用其他格式。
请按照材料1-4排序后合并汇总成1个PDF文档,命名格式为 “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不要省略),在5月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lmxian@nankai.edu.cn,逾期未发送视为综合考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自动弃考,不得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时我院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报考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见附件1,提交电子扫描件PDF]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合并至同一A4页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提交电子扫描件PDF]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等。
(1)2023届应届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直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PDF,在线验证有效期截止时间请不要早于2023年5月31日);[提交电子版原件PDF]
(2)已在境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考生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提交电子扫描件PDF]
(3)已在境外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交电子扫描件PDF]
4.更名证明。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提交电子扫描件PDF]
四、面试安排及准备材料
1.面试安排
时间 | 事项 | 场地 |
10:00 | 缴费及拷ppt | 哲学院318 |
14:00 | 综合考核(中哲) | 哲学院323 |
综合考核(其他专业) | 哲学院317 |
2.面试准备材料
请考生在面试当天携带个人简历+博士研究计划+硕士学位论文,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在面试当天上午提交。
3.面试现场
综合考核中考生需进行PPT展示(不超过10分钟)、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具体由综合考核小组安排决定。PPT展示内容需包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硕士论文、发表成果及博士研修计划等。
4.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外语面试(占10分)和专业面试(占90分)
五、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哲学院联系方式:022-85358298;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22-23505940。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哲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学校及学院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哲学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或困难,请及时联系我院。
南开大学哲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