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
(2024年修订)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组长:翟锦程
成员:赵 爽 卢 兴 贾江鸿 吴 颖 刘慕鑫
秘书:王琴
二、转出条件
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分许转出的情形外(包括退出“强基计划”学生不得转专业,伯苓班中非强基计划学生须退出伯苓班,进入相应大类(或专业)的普通班级,而后依照本细则执行),学院其他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三、转入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凡受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请。
3.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识必修课中思想政治类、外语类、数学类课程以及专业必修课原则上无重修学分。
5.申请转专业学生原则上无休学记录。
四、选拔流程
(一)申请学生资格审查
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须提出书面申请,呈明转专业理由,并出具能充分说明自己不适合现专业、更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证明材料。同时转入同学需持有原所在学院提供的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德智体美劳素质发展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奖惩情况,并提供学生成绩单。
(二)确定复试名单
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并通知复试时间。
(三)复试考核形式
1. 笔试(分值权重50%,考试时长60分钟,内容“哲学综合”)
2. 面试(分值权重50%,考试时长10分钟)
(四)录取
1.录取成绩计算规则:
录取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分合格者(60分以上)按排名依次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将张贴于哲学院3楼公告板并在哲学院网站https://phil.nankai.edu.cn/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哲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022-23508268,或发送邮件到:wangqin@nankai.edu.cn 进行反馈。
五、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 (含大类) | 接收年级 | 接收人数(不同年级分别标注接收人数) | 备注 |
哲学 | 2022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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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 2022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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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类 | 2023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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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
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于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