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27日前 | 学生核对学分、成绩问题,补齐学费住宿费等欠款。 | 学生应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本人信息门户中的成绩问题。因不及时上报成绩学分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负。 |
4月1日 | 提交材料:
说明: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学位授予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账户设置,请准确填写。
说明: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说明:以“10055_学号_姓名.pdf”命名,使用下划线间隔且不要出现空格(例如:10055_2120180888_张三.pdf),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 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同意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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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 资格审查,形式审查 | 学院 |
4月7-9日 | 研究生院查重(查重率须低于20%,含自引与他引和复制),研究生院抽盲审10%。 说明:对检测重复率较高的论文,经导师给出明确鉴定后,研究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一般给出两类定性结论:一、认为现有论文符合本学科研究生申请答辩要求,准许继续进行此次申请答辩流程;二、取消此次答辩资格,要求学生大幅修改论文,延期申请答辩。请将所做决定形成文字说明,由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按各单位10%比例随机抽取论文在平台进行“双盲”评审,并在网站公布此次参加平台“双盲”评审的硕士生名单。 | 被抽中盲审同学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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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学院反馈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统计表 | 学院 |
4月11日-4月30日 | 论文送审 | 研究生院,学院 |
5月1日-5月6日 | 学生修改及完善论文 至少在答辩前1周,向答辩委员提交论文 | 导师,学生,答辩秘书 |
5月13日-5月17日 | 硕士答辩 | 各教研室,导师,学生 |
5月22-25日 | 答辩通过后,进行有关毕业、申请学位相关资料准备等后续工作。 详见后续通知 | 学院办公室、各学生 将所有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305 |
5月30日 | 学位会 | 学位分会 |
附件2 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docx
2 南研字〔2023〕2号 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