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哲学院2024年春季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柳美贤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54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27日前

学生核对学分、成绩问题,补齐学费住宿费等欠款。

学生应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本人信息门户中的成绩问题。因不及时上报成绩学分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负。

41

提交材料:

  • 附件1-《申请毕业(学位)硕士生登记表》(以群文档形式填写)

说明: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学位授予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账户设置,请准确填写。

  • 附件2-《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纸质版1

说明: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 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匿名评审格式)电子版

说明:以“10055_学号_姓名.pdf”命名,使用下划线间隔且不要出现空格(例如:10055_2120180888_张三.pdf),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同意下进行

  • 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学位申请。

  • 附件2纸质版需导师手签字,不可电子签

  • 电子版论文可个人、或按宿舍、按教研室为单位提交,请当天携带u盘至哲学院305拷贝,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传输。论文当面核对无误后提交。

42

资格审查,形式审查

学院

47-9

研究生院查重(查重率须低于20%,含自引与他引和复制),研究生院抽盲审10%

说明:对检测重复率较高的论文,经导师给出明确鉴定后,研究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一般给出两类定性结论:一、认为现有论文符合本学科研究生申请答辩要求,准许继续进行此次申请答辩流程;二、取消此次答辩资格,要求学生大幅修改论文,延期申请答辩。请将所做决定形成文字说明,由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按各单位10%比例随机抽取论文在平台进行“双盲”评审,并在网站公布此次参加平台“双盲”评审的硕士生名单。

被抽中盲审同学需提交:

  • 附件5论文信息汇总表

  • 论文中文摘要txt格式

410

学院反馈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统计表

学院

411-430

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学院

51-56

学生修改及完善论文

至少在答辩前1周,向答辩委员提交论文

导师,学生,答辩秘书

513-5月17

硕士答辩

各教研室,导师,学生

522-25

答辩通过后,进行有关毕业、申请学位相关资料准备等后续工作。

详见后续通知

学院办公室、各学生

将所有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305

530

学位会

学位分会

通知.docx

附件1 申请毕业(学位)硕士生登记表.xlsx

附件2 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3 硕士论文匿名评阅封面.docx

附件5 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6 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docx


1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4版).docx

2 南研字〔2023〕2号 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pdf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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