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基金委发布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的指南,详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062.htm
项目说明如下:
1. 资助领域:无限制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
3. 项目执行期: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
4.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9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5.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6.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1)英文申请书。双方申请人需共同完成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并作为附件在ISIS系统中提交
2)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
3)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7.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9月14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