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人事工作细则
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建立健全人事管理与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的基础和保障。人事工作关系到学校发展大局且又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物理科学学院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南开大学颁发的各类人事工作管理文件执行,在人事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学院“三全育人”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建设“公能”兼济、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工作目标,旨在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服务职能,建立规范的人事制度和高效的工作机制,方便广大师生查询和监督,切实提高人事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教学科研岗人员应立足本岗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工作,并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注重思政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行政管理干部要厚植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学生的教育培养贡献力量。
第一条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和落实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项要求,主要依据为《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师德考核是教职工招聘引进、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第二条 新教工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
1.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向人事处申报人员补充计划。
2.人事处汇总、审核各单位人员补充计划后,报学校审批,确定人员补充计划。
二、发布人员招聘信息
人员招聘信息由学校统一在校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三、报名
应聘者报名,学院根据学校公布的人员补充计划规定的条件,接收应聘者申报材料。
四、初选
学院党委会对应聘者进行政治相关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政治审核和评议,政治审查合格且党委会讨论通过者方可进入学院初选环节。
学院组织教授会对应聘专业技术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选进行初选(包括试讲、专业考核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结合教授会意见酝酿拟推荐人选,并按照一定比例将初选候选人上报学校。
五、校级考核
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相关单位上报的初选候选人进行考核,拟定录用人选。
六、录用
学校考评小组考核拟定的录用人选,须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工作。
七、签约
学校与新来校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第三条 新教工报到工作管理规定
一、准备报到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学位、学历证书等材料。
2.博士后出站人员需准备博士后证书等材料。
3.留学人员需准备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工作介绍信等材料。
二、本人需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报到并领取入职材料。
三、本人将入职材料填好后交回人事处,人事处办理工作证、开具介绍信。
四、持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本人所在学院、单位报到。
五、非津户籍人员办理户口进津手续。
1.非津户籍应届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然后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进津手续。
2.外省市院校博士后持相关材料前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换发介绍信,持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进津手续。
3.非津户籍留学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进津手续。
4.持公安局开具的落户通知等材料回学校办理落户手续。
六、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新入职教职工须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
第四条 新教工工资福利办理管理规定
一、新教工入校相关程序
1.工资确定
新教工报到后,人事处根据新职工个人情况确定工资,并将工资转移证交财务处,新教工于下月中旬持身份证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存折。
2.办理社会保险
新教工起薪后,人事处根据其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为其办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
3.办理劳动保障卡
劳动保障卡由新教工本人在加入保险1个月后办理,程序为:
(1)户口在本市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2)户口不在本市的及外籍教职工,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护照)及正反面复印件到天津市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4.办理商业保险卡
新教工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统一办理。
5.新教工如由本市调入并参加过养老保险,应将养老保险手册提交学校,由人事处为新教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第五条 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须严格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试行)》和《南开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基本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应聘材料至学院(所),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工作申请;
2.《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南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3.两封以上专家推荐信(有两封院士推荐信者可申请走绿色通道);
4.本人来南开大学以后的工作研究计划;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任职证书复印件;
7.两篇以上代表作。
二、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学术情况、背景情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资格审查。
学院党委会对应聘者进行政治相关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政治审核和评议,政治审查合格且党委会讨论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三、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申请人向教授委员会做报告,介绍本人的个人情况、研究成果和拟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引进及引进候选人的拟引进层次、岗位级别等情况(投票票样参考人事处制定的选票票样,至少过半数方可通过),形成评议意见,意见还需包括申请人应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
四、学院(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学科规划和发展需要,就引进候选人的工作安排规划,拟引进层次、岗位级别待遇及可提供的配套资源情况等进行审议,确定人才引进建议人选并形成引进意见。
五、学院(所)将引进人才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
1.学院(所)向学校递交的申请报告(应包含学科实力、设置情况,候选人学术及师德背景情况,人才引进后的工作安排规划、拟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拟引进的层次、待遇及可提供的配套资源情况等内容);
2.学院党委出具的申请人政审报告。
3.本人工作申请;
4.《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含教授会议意见及召开情况,可从南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5.两封以上专家推荐信(附在《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后);
6.学院(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
7.本人来南开大学以后的工作研究计划;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任职证书复印件;
10.学术背景相关资料(两篇以上代表作等)。
六、学校组织校级评审及审批程序。
第六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形式,申报人员在报名之前须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文件和规定对照自身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学院党委会对应聘者进行政治相关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政治审核和评议,政治审查合格且党委会讨论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根据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或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评聘指标设置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岗位设置的比例要求,结合申报情况,制定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方案并予以公布。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晋升指标方案直接下达至各学科评审分委员会。
三、教授会议评议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要向教授会议述职,根据“代表作”制度的要求,每位申请人须提出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并就其研究成果的系统性、学术水平和创新点等方面做出具体说明。代表作须为任现职以来正式公开发表的教学科研成果。
教授会议对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对申请人的自我评价与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如果教授会议对上述两项中任意一项的否定意见超过半数,则取消申请人的申报资格。
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在教授会议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建设和单位发展需要,对具有参评资格的申报人进行评审,差额选拔优秀候选人向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推荐。
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向各学科教师职务评审分委员会推荐晋升高级职务候选人的比例要求为:
正高级职务:推荐候选人数至多为晋升指标数的200%;
副高级职务:推荐候选人数至多为晋升指标数的150%。
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评审
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方案,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晋升候选人。
候选人名单应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如下:
——候选人基本情况;
——候选人业务条件与评聘要求对照情况;
——候选人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六、同行专家评审
经学科教师职务评审分委员会评审推荐的教师系列晋升高级职务候选人,其代表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工作。申请者本人不得参与送审工作,且送审过程必须对申请人严格保密。
教师系列申请晋升正高级职务必须由5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申请晋升副高级职务必须由3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若申请人代表作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中有2名及2名以上专家持否定意见,其晋升申请即被取消。其他系列申请人代表作校外同行专家数量及要求参照上述办法。
七、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终审会议,对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推荐、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候选人的条件和业绩,最终确定评聘名单并向全校公布。
第七条 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学院师德考核、绩效考核细则和领导小组
考核原则: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对思想政治素质考
核不过关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将师德师风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坚持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
分类考核:对受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
理人员等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考核要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体现不同岗位在考核标准上的差异性,并坚持群众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
学院考核细则和领导小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审批,学校审批后可开展工作。
考核程序
1.按照绩效考核工作安排,被考核人员对照各自岗位对应的考核评价要求,对业绩材料进行整理,填写不同岗位人员对应的绩效考核自评表。
2.院办公室及主管领导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要求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及资格审查,向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3.考核领导小组认真查阅参加考核人员评价情况,结合考核标准,采取评级制,给出评议结果。
4.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第八条 岗位聘任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学院岗位聘任细则和领导小组
1.工作原则:岗位聘任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公开公正、业绩激励”的原则,以教职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模拟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以及聘任方案
须履行公示程序,分别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工作程序
1.成立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
报学校审核。
2.各学院依据学校制定公布的岗位聘任工作指导性意见,
制定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3.各学院负责接收本单位个人竞聘申请并进行竞聘资
格审查。
4.召开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审议竞聘报
告,参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岗位聘任方案。
5.聘任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 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及进站办理程序
1.初审请向专业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进站申请书(说明申请进站理由与研究目的);
(2)个人简历(含获得学位情况、发表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情况介绍),并附通讯地址、Email信箱和联系电话;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证明;
(4)所在单位政审证明(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5)近期身体检查表;
(6)身份证复印件;
(7)结婚登记证复印件。
2.学院党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3.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办理下一步入站手续。
4.根据南开大学有关博士后进站审核规定,初审合格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在网上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打印纸至材料提交学院初审并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上报天津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办理入站手续。
外籍博士后入站前由学院外事秘书负责办理相关外事手续。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程序
(一)出站准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需填写《南开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后)聘期(出站)考核表》。
2.需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提交一式4份。
3.取得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学院考核程序
1.各学院成立博士后聘期考核小组(学术委员会),根据
学院博士后工作细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 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学院党委对博士后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实行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问题“一票否决”。
3.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对聘期到期博士后进行考核,审
议博士后工作完成情况,并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符合出站条件者可办理出站手续,符合签订第二聘期签订条件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可签订第二聘期。未达到出站要求者办理退站手续。
申请延期的博士后暂缓考核。
(三)办理出站手续
1.持《南开大学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2.博士后向人事处提交出站材料。
3.到人事处领取空白博士后证书并准备一张2寸照片。
4.到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理出站手续。
5.到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制作博士后证书。
第十条 教职工出差外出的管理规定
(一)凡物理科学学院(含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教职工出差外出时间在7天(含7天)以下的、实验中心教职工出差外出时间在2天(含2天)以下的须到学院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内容涉及出差事由,起止时间,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安排,尤其是要在出差前做好出差期间本岗位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安排方可出差,返校后及时到学院行政办公室登记销假。
(二)凡物理科学学院(含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教职工出差外出时间在7天以上的,实验中心教职工出差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须经各系主任、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同时获得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后到学院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内容涉及出差事由,起止时间,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安排,返校后及时到学院行政办公室登记销假。行政人员出差外出不论天数多少,均需要经过学院行政副院长同意方可出差。
(三)凡物理科学学院(含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教职工申请因公出国(境),须经过各系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后办理出国手续。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院财务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退休工作管理规定
一、学校拟定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国家、学校相关退休政策,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男同志年满60周岁,女同志年满55周岁,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女同志经申请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学校拟定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名单,并下达各相关单位。
二、各单位填报退休审批表
学院核对学校下达退休人员名单,填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退休意见后,上报学校。退休教职工须填写《物理科学学院退休、离职手续表》。
三、学校审批
学校汇总、审核各单位退休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拟定退休人员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
四、办理退休手续
1.退休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学校给各相关单位下达退休通知批复,各相关单位通知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证,更换医疗保险证,到南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五、其他事项
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由家属持单位或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通知及死亡证明到人事处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教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去世的,教职工本人可到人事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申请其他困难补助的由各单位会计到人事处办理。
物理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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