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聘任实施细则(试行)
(2022年5月修订)
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一步提升学院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水平,扩大预聘师资储备,根据学校和学院岗位设置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一)定位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是由学院设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流动性岗位。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依托国家和学校博士后制度,采取形式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聘任创新能力突出、能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时成为预聘师资的重要来源。
(二)聘期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到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二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聘期内与学校、学院、合作导师(课题组)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薪酬标准、权利义务等。
(三)导向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的选聘应符合物理科学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队伍建设需要,重点考虑高端人才的团队建设需要,优先满足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入选教师的招收需求。
二、聘任条件
1.申请人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内外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学校专任教师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组成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岗位薪酬由学校、学院(单位)、导师(课题组)三方共同出资。
(二)薪酬标准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最低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同时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在第一聘期起薪20
元人民币/年,此外,合作导师匹配薪金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年,学院匹配绩效薪金最高50
元人民币(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后一次性发放,如遇学校政策变化,以考核年度学校的绩效发放政策为准)。第二个聘期起薪20
元人民币/年,此外,合作导师匹配薪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年,学院匹配绩效薪金最高50
元人民币(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后一次性发放, 如遇学校政策变化,以考核年度学校的绩效发放政策为准)。
(三)住房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房产管理处申请周转住房。
四、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1.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依托博士后模式,按照预聘师资进行管理。
2.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需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入站后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出站后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享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博士后政策,包括基金申请、出国项目申报等。学校鼓励、支持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申报国家基金。
3.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学院和导师(课题组)需加强对聘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应等同学院(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4.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的各项待遇,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
(二)考核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年度考核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考核工作要求,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按照学院绩效考核细则参与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第一个聘期内,科研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同讲师岗位,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科研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同副教授岗位,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聘期考核
聘期结束前三个月,根据聘任合同规定内容,由学院(单位)统一组织考核。聘任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向学院(学科)学术委员会做履岗述职,由学院(学科)学术委员会出具明确考核意见。以下考核意见和考核标准中的发表论文均指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人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第一聘期内聘任人员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2篇或以上(包括2篇),或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或以上,且合作导师同意,根据签订的聘任协议学术委员会考核通过,可申请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达不到上述条件者办理博士后退站手续。
第一聘期内聘任人员考核满足以下第一个聘期考核标准者,可申请续聘。
第一个聘期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中的发表论文均指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人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1)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4篇以上(含4篇),其中至少2篇为SCI二区或1篇为SCI一区;或在Science或Nature正刊上发表研究型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此外还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一项(排名前三)。
②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科研项目子项目的负责人。
(3)在满足前面(1)(2)两条考核条件的基础上,若聘期内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者,按成果贡献发放聘期绩效薪金3
-50万元。一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重大突破,成果被Science或Nature正刊收录;二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重要突破,研究成果被Nature子刊(Nature Communications除外)、Physical Review Letters及Physical Review X收录;三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突破性进展,研究成果被相关领域顶级期刊收录,或其它学术委员会认为等同的突破性研究成果。若聘期内学校出台相关奖励绩效政策,按照就高原则发放,学校奖励绩效和学院奖励绩效不可兼得。以上可获得的聘期绩效薪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标准(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后一次性发放,如遇学校政策变化,以考核年度学校的绩效发放政策为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解除聘任。解聘人员不参与(3)中的绩效考核和发放。
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②因工作失误或失职给部门或学校造成声誉损害或经济损失;
③违反国家党纪政纪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个聘期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中的发表论文均指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人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1)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4篇以上(含4篇),其中至少3篇为SCI二区或1篇为SCI一区;或在Science或Nature正刊上发表研究型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此外还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三等奖(排名第一)以上。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者省部级重点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一项。
(3)在满足前面(1)(2)两条考核条件的基础上,若聘期内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者,按成果贡献发放聘期绩效薪金3
-50万元。一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重大突破,成果被Science或Nature正刊收录;二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重要突破,研究成果被Nature子刊(Nature Communications除外)、Physical Review Letters及Physical Review X收录;三类成果:研究取得领域内突破性进展,研究成果被相关领域顶级期刊收录,或其它学术委员会认为等同的突破性研究成果。若聘期内学校出台相关奖励绩效政策,按照就高原则发放,学校奖励绩效和学院奖励绩效不可兼得。以上可获得的聘期绩效薪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标准(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后一次性发放,如遇学校政策变化,以考核年度学校的绩效发放政策为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解除聘任。解聘人员不参与(3)中的绩效考核和发放。
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②因工作失误或失职给部门或学校造成声誉损害或经济损失;
③违反国家党纪政纪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3.岗位续聘
聘任人员第一个聘期考核满足第一个聘期考核标准者,可申请岗位续聘。申请程序为:
(1)个人申请;
(2)导师(课题组)评议推荐;
(3)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提出是否续聘意见,上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审批同意,聘任人员续聘并签订聘任合同,重新明确聘任时间、工作目标和任务、岗位薪酬标准。
五、转聘条件
续聘人员在第一、第二聘期内在聘期考核标准中(3)所列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业绩优秀、成果突出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转为南开大学事业编制内人员:
1.第二个聘期内经导师(课题组)同意,在满足学校报名条件和学院相关条件基础上可申请参评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指标不单列)。晋升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者可进入学校正式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原岗位聘任合同终止,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2.在符合年度申报条件情况下,可按校内人员申报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入选后可进入学校正式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原岗位聘任合同终止,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未进入学校正式编制人员,第二个聘期结束后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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