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现对外籍人员提供劳务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流程如下:
一、外籍人员提供劳务,一般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外籍人员为非居民,且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外籍非居民在境外提供劳务),只需缴纳增值税。
二、经办人向财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实时扣款业务确认表,一人一表,1份,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2.增值税代扣代缴报告表,一人一表,一式2份,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3.合同复印件,一式2份,注明提供劳务时间、税前金额,属于外籍非居民在境外提供劳务的,请务必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4.护照复印件,一式2份,港澳台专家提供大陆往来通行证复印件,非当地护照。
5.增值税内部转账单(通过网上报销E系统生成)。
6.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日常报销单。一般情况下,通过个税申报系统生成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属于外籍非居民在境外提供劳务的,通过网上报销E系统生成日常报销单(选择外籍专家劳务费)。
7.若合同未注明劳务费发放标准,还需提供报销适用的劳务费明细表。
提交地点:八里台校区服务楼118,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7
三、财务处经济管理科留取实时扣款业务确认表1份,增值税代扣代缴报告表2份,合同复印件1份,护照复印件1份;同时,在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日常报销单、南开大学增值税内部转账单上加盖业务章,连同其余材料返回给经办人。
四、经办人备齐以下材料,办理投递报销业务:
1.加盖经济管理科业务章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日常报销单、南开大学增值税内部转账单;
2.合同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3.若合同未注明劳务费发放标准,还需提供报销适用的劳务费明细表。
五、劳务费发放完成后,财务处经济管理科统一代办纳税申报业务。
经济管理科咨询电话:23508722
财务报销咨询电话:23508427(八里台校区)
85358196(津南校区)
财务处
2022年9月8日
关于更新外籍人员提供劳务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