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次数:3787
一、档案转递参考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南开大学人事处
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人事处档案室(博士后档案)
收件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2-23508539;邮箱:nk610@nankai.edu.cn
二、三方协议签订信息参考
职位类别: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单位行业类别代码:83教育
职业类别代码:24教学人员/11科学研究人员
用人单位:南开大学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22-85358586;邮箱:nk610@nankai.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邮政编码:300071
三、转档方式
1. 外校应届毕业生:根据以上转档信息,博士后本人持南开大学人事处出具的调档函或签订的三方协议由毕业院校将档案发至南开大学人事处档案室;
2.本校应届毕业生:持接收函,自行至学生档案室将档案提至人事处档案室(八里台校区办公楼609 电话:23508539);
3.在原单位、人才市场或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放档案的辞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二次进站人员、档案已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持人事处博管办开具的调档函,由原档案保管部门将档案发至南开大学人事处档案室。
※说明: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做博士后属于就业,博士毕业院校应为其转递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