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23
1、履历材料
缺少最新干部履历表:会通知干部本人补填,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注明填表时间和审核时间。
2、学历学位材料
缺少硕士、博士报考表或录取表:可联系原学校档案馆、研究生院查找;若确实无法找到原件,可以提供录取花名册。
毕业证、学位证丢失:联系原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或补办证书。
缺少其他国内学历学位材料:例如缺少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材料、授予学位材料、学习成绩单等,可与原学校档案馆联系,查找文书档案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若无法找到相关材料,可联系原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缺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请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办理,网址为http://zwfw.cscse.edu.cn/。
3、国内工作材料
缺少劳动/聘用合同:需要联系原单位人事部门查找补办,或者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缺少年度考核材料:联系所在单位相关考核部门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缺少职称评审材料:缺少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或评审表,可以联系职称评审部门查找或由其出具相关证明。
缺少工资材料:联系当年所在单位工资管理部门查找补充相关材料。
缺少挂职工作材料:可找原挂职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缺少国内博士后材料:可联系原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查询和补办相关材料。
缺少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报到证:联系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电话:022-83869366
小贴士:
若原工作单位因合并、撤销等已不存在,可联系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社保缴费清单等辅助证明材料。
4、国外工作材料
缺少国外工作材料:可提供相关工作合同或证明信等。
缺少国外博士后、访学材料: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邀请函或证明信等。
5、党员材料
中共党员档案丢失:可联系单位党委补办相关手续。
6、奖励材料
缺少奖励材料:由干部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如果人事档案整卷丢失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小贴士:
若所补充的材料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党委公章,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和复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