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焦学明时间:2024-01-04浏览数:

第二条:

各创新小组:

       根据学校教务部最新通知,由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创新“模块出现了结项报告提交异常的问题,技术尚未能完全解决,结项时间延后一周,涉及到学院的最新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程序

时间

工作内容

结项报告在线填报及材料提交

2024319:00202444日中午12:00

1. 项目组长在“教学管理系统”之“创新”模块中填报项目成果及结项报告,提交后及时提示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可退回修改,导师通过后请及时在系统内下载结项报告书(PDF版),打印后纳入结项材料。导师审核通过,则不再接受修改。另请务必提前在线填报,为导师审核及修改留出充足时间。

2. 项目组需按照《装订内容与顺序》(见附件1),整理装订总结报告,一式三份,送交学院管理部门(届时会再单独发通知)。

学院组织结项评审

202445日至2024423

学院组织线下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创新”系统内做好专家组分配、预审、学院意见录入及项目推优工作。纸质版材料完成学院意见填报、盖院章。

学院提交结项材料

2024424日前

学院将验收结果和推荐评优项目材料(需按项目编号排序)交教务部实践科。


          请各组做好相关安排。


社会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第一条:

各创新小组: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2024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https://jwc.nankai.edu.cn/2023/1223/c24a532762/page.htm),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第二十一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的执行时间将于20244月到期。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拟对以上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和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国创”项目);

(二)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市创”项目);

(三)第二十一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简称“百项”项目)

(四)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前结题的创新训练项目;

(五)2022年立项的“市创”和“百项”的延期项目。

二、结题申报要求

项目结题申报采用线下撰写结题材料与线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于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逾期未提交任意一项,取消本次结题资格。

(一)结题材料

1)《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

2)项目研究摘要(500字以内);

3)项目研究报告(10000字以上);

4)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组必须按照学术规范和期刊编辑要求撰写项目研究论文(“市创”“百项”项目至少一篇,“国创”项目至少两篇,是否发表不限;发表的文章使用原版复印件)、专利受理通知书(含专利申请书和专利说明书)或专利证书(含专利说明书)、实物(照片和说明书)、软件(提供光盘两套)、推广应用证明等;

*特别注意: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即论文),二者不是一回事,每个申请结项的小组均需分别完成这两样材料。

5)体会感言;

6)致谢;

7)相关附件及支撑材料;

8)《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记录本》;

9)提交照片电子版34张(包括工作照、成果照等),图片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dpi600*800以上),大小在1MB左右。

(二)线上填报

申请人使用附件1中相关表格草拟结项材料初稿后,再在系统中填报。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创新”模块(http://eamis.nankai.edu.cn),在线先提交“项目成果”,之后填报《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简称《总结报告书》,见附件1)并上传附件。

2.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请留意图片的上传方式及要求,直接粘贴图片会导致显示错误。

3.《总结报告书》在线提交后,告知指导教师在线审阅,指导教师在线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给予审核通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及时下载《总结报告书》电子版,线上填报方可结束,《总结报告书》及附件不再接受修改。

(三)材料排版及装订

1.格式要求: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请参阅《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

2.装订要求: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装订内容与顺序》(见附件1)要求封装,左侧装订。

3.《立项申请书》《中期报告书》需在系统内下载PDF电子版后打印,带有学校审核意见;《总结报告书》需在导师审核通过后下载PDF电子版打印,带有导师审核意见。

(四)材料提交

线上填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学院管理部门。结题申报结束。

三、评审流程

(一)项目验收

项目结题验收由学院统筹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对项目总结报告书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查。未按结题材料要求整理的需退回重新整理,对于结项报告或成果内容与研究生相关论文、项目内容雷同者,取消项目组验收答辩资格。

2.学院项目管理老师在系统内下载“项目研究报告”,进行防抄袭检测。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20%低于40%,需经导师同意并修改后二次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验收评审,但不得参加项目推优;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高于40%或二次检测复制比高于20%,认定该项目“验收不合格”。检测结果作为验收和评优的重要参考。

3.学院组织评审会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评审会需采取答辩形式,包括项目组汇报(PPT演示)、回答问题、专家评议等环节。

4.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项目推优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并将结题验收结果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过后在系统内及时录入学院评审意见,在纸质版报告中填入学院意见,并将优秀项目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部。

(三)优秀项目评选

学校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等级评选。评审会需采取答辩形式,包括项目组汇报(PPT演示)、回答问题、专家评议等环节。

(四)结项与表彰

学校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奖励优秀项目公示一周,有异议者请向教务部反应。公示期过,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公布结项项目与优秀项目。学校将召开表彰会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四、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时间

工作内容

结题验收宣讲会

202312月27日

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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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结题材料准备

20231218日至

2024315

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材料

结项报告在线填报及材料提交

2024319:00202432812:00

1.      项目组长在“教学管理系统”之“创新”模块中填报项目成果及结项报告,提交后及时提示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可退回修改,导师通过后请及时在系统内下载结项报告书(PDF版),打印后纳入结项材料。导师审核通过,则不再接受修改。另请务必提前在线填报,为导师审核及修改留出充足时间。

2.      项目组需按照《装订内容与顺序》(见附件1),整理装订总结报告,一式三份,送交学院管理部门。

学院组织结项评审

2024329日至

2024416

学院组织线下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创新”系统内做好专家组分配、预审、学院意见录入及项目推优工作。纸质版材料完成学院意见填报、盖院章。

学院提交结项材料

2024417日前

学院将验收结果和推荐评优项目材料(需按项目编号排序)交教务部实践科。

优秀项目答辩评审

2024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推荐评优项目答辩评审(教务部组织)。

公示

答辩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公示验收结果和拟奖励优秀项目。

公布验收结果和优秀项目

20245月

发布公告验收通过项目和优秀项目相关文件。

总结表彰会

20245-6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项目异动申请要求

(一)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提前结题的创新训练项目,需在2024116日前在“创新”系统中完成提前结题申请并由导师审核通过,逾期不再接收提前结题申请。

(二)2023年“市创”和“百项”项目拟延期项目需在202411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延期申请,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三)自该通知之日起,不再接受项目终止申请,不参加验收视为擅自无故终止,按照无故终止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需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撰写总结报告,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或研究生的论文项目内容,一经查出,取消项目组结题资格。

(二)学院将认真组织结项验收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结项验收程序。

(三)评委会由5名以上的教师组成,要求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结项项目指导教师不能参加评审。

七、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电话:25309006 85358541

学院联系人:焦学明

电话:23508391

电子邮箱:jiaoxueming@nankai.edu.cn

请各组关注飞书群内相关通知和提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亦可通过飞书群进行咨询;或通过学院相关微信群咨询。

 

附件:  附件1:总结报告排版装订要求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2: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3:大创模块--导师使用手册.pdf

           

           

      

     

 

社会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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