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学院关于过夜实验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对过夜实验申请审批管理程序作出如下规定,请各课题组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1.加热过夜实验申请审批程序:即实验申请人填写申请单→导师确认本实验是必须过夜、夜间无人看管是安全的、且符合过夜实验(反应温度小于150℃、反应体积小于250ml)要求的→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的申请单在下午5:00点前交办公室,经考察审核合格后发 “加热过夜实验”标志牌,本实验可以进行。
2.室温(或低温)过夜实验申请程序:实验申请人填写实验备案单→导师确认本实验是必须过夜、且夜间无人看管是安全的→导师签字后的实验备案单在实验者离开实验室前交各楼值班室备案,并在本实验上挂上“室温(低温)过夜实验”标志牌,本实验可以进行。
3. 所有需要过夜的实验,必须在每天下午6:00以前已经开始反应,且有人看管到晚上10:00以后,确认反应稳定,在无人看管情况下是安全的,方可离开。
4. 对于未经申请或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实验,安全检查人员将立即终止反应。
本过夜实验管理程序为试行程序,请各课题组的师生一定将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证我们的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元素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
200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