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3〕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评选对象为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毕业,同时在毕业所获学位学段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公能奖学金需二等及以上)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为:
(一)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二)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学习成绩优异,学术成果突出;
(三)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主动参加劳动活动;
(四)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荣誉称号评选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个人荣誉称号须经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须充分征求所在团支部、党支部意见。学院党委确定拟推荐名单,被推荐的名单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在本单位公示3 个工作日以上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材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本年度基本修业年限毕业生测算,共有21个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
五、奖励办法
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品和荣誉证书。
六、学生系统报送流程
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yjsxsgl.nankai.edu.cn)奖惩管理模块下的荣誉称号菜单点击选择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进行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
七、材料上报
(一)线上报名:
请有意参评同学于2024年5月8日12:00前填写如下问卷:https://f.kdocs.cn/g/sw7cqx37/。
(二)系统报送:请于2024年5月8日12:00前在系统上提交。
八、线下考评会
学院拟定于5月9日或5月10日于生物站进行考评答辩(具体时间后续通知),每位参评人4分钟展示时间,1分钟评委提问,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考评PPT,具体答辩顺序后续通知。今年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以录制视频形式答辩,特殊情况请于辅导员联系。
答辩通过后,请按照附件3中要求撰写个人事迹,并于2024年5月13日提交至学院团委。
九、注意事项
(一)延期毕业研究生不能参评,在申请、评选过程中有伪造、隐瞒等不诚信行为并经核实无误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纪念奖品和荣誉证书将统一发放。待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后,我部门将在公布表彰决定。
联系人:禹秋成(022-23508242)
附件1:南发字〔2023〕95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