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研究院(013)
专业: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 授予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目标是为学术领域和企业培养研究和教学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交叉学科的跨学科研究。具体包括:1.系统掌握学科核心课程,做到知识坚实宽广、专业系统深入;2.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所研究领域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在统计方法和统计应用方面有原创性研究工作,这些工作应体现在博士论文中。掌握一定的交叉学科知识,开展跨学科特别是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4.授予学位的学生应具有坚实的数理统计和概率论基础。5.忠诚学术,淡薄名利,严谨治学,努力进取,回报社会,毕业后可从事统计学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等。
二、主要研究方向
1.高维数据统计推断 2.统计质量控制
3.试验设计与数据分析 4.计算机试验
5.变量选择6.非参数统计
7.函数型数据分析8.大数据理论
9.计量经济学10.机器学习
11.生物信息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培养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讨论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1.课程学习要求
专业课程以课堂讲授、主题研讨为主,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口试、闭卷或开卷、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2.实践和科研训练要求
鼓励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院和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类 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 分 | 授课 学期 | 授课方式 | 开课 单位 代码 |
必 修 课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1、2 | 讲授 | 120 | ||
第一外国语 | 2 | 1、2 | 讲授 | 100 | |||
研究生学术规范 | 1 | 1、2 | 900 | ||||
01311001 | 高等统计I | 48 | 2 | 1 | 讲授 | 013 | |
01311002 | 高等统计II | 48 | 2 | 2 | 讲授 | 013 | |
01311003 | 统计渐近理论 | 48 | 2 | 2 | 讲授 | 013 | |
01311004 | 统计建模与计算 | 48 | 2 | 1、2 | 讲授 | 013 | |
01311005 | 高等概率论 | 64 | 3 | 1 | 讲授 | 013 | |
选 修 课 | 第二外国语 | 2 | 1、2 | 讲授 | 100 | ||
体育课* | 28 | 2 | 1、2 | 300 | |||
留学研究生高级综合汉语 | 2 | 1、2 | 080 | ||||
01312001 | 试验设计新进展 | 48 | 2 | 1、2 | 讲授、讨论 | 013 | |
01312002 | 计算机试验 | 48 | 2 | 1、2 | 讲授、讨论 | 013 | |
01312003 | 统计质量控制 | 48 | 2 | 1、2 | 讲授、讨论 | 013 | |
01312004 | 高维数据统计推断 | 48 | 2 | 1、2 | 讲授、讨论 | 013 | |
01312005 | 生物信息与统计 | 48 | 2 | 1、2 | 讲授 | 013 | |
01312006 | 计量经济学 | 48 | 2 | 1、2 | 讲授 | 013 | |
01312007 | 统计前沿选讲 | 32 | 2 | 1、2 | 讲授、讨论 | 013 | |
01312008 | 数据挖掘与应用 | 48 | 2 | 1、2 | 讲授 | 013 | |
01312009 | 统计学习 | 48 | 2 | 2 | 讲授 | 013 |
*注: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留学研究生高级综合汉语为公共选修课,留学研究生可选修,2学分。
五、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本专业博士生课程分为三类:校级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研究生学术规范)、专业必修课(见培养方案中必修课一栏)和专业选修课(见培养方案中选修课一栏)。博士生课程一般每门课为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2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4学分。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博士研究生,第二外国语必选二外英语。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要求与内地研究生相同。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博士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博士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1) 选题、综述与创新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全过程的完整训练。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内蕴丰富,且要求博士生良好掌握该选题所采用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该选题相关的主要文献应有系统深入的梳理解读。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与完整性,其中必须包含选题、综述与创新部分,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博士论文选题应在推动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意义或重要的实际应用参考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
②博士论文综述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理论与应用创新都是在前人相关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的梳理,进一步明确与本选题研究相关的理论与方法,并确定本选题研究的创新起点。另外,通过与已有文献的区分,界定本选题研究的创新性工作界面。
③论文研究的主体部分是对其获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且要求对新结果的论证应充分、有特色及一定深度,其单独成文后,应达到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的学术水平。
(2) 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论文主题明确、结构完整、学术观点鲜明、分析逻辑严谨、理论方法应用合理、文字流畅。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3) 成果创新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理论成果必须是针对国际上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和正确的理论及解决问题的统计方法;应用成果必须是针对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我国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论文必须突出成果在理论、方法和应用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并能表明作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除上述基本要求外,学位论文的开题、检查、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具体说明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提高博士生的学术创新能力
本学科博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有2篇论文在核心期刊或1篇论文在SCI检索期刊上接收发表。在学期间所有发表文章原则上以公开出版或出版清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