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须严格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试行)》和《南开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基本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交应聘材料至学院(所),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工作申请;
(2)《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南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3)两封以上专家推荐信;
(4)本人来南开大学以后的工作研究计划;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任职证书复印件;
(7)两篇以上代表作。
2.学院(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学术情况、背景情况、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学院的评审程序。
3.学院(所)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申请人向教授委员会做报告,介绍本人的个人情况、研究成果和拟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引进及引进候选人的拟引进层次、岗位级别等情况(投票票样参考人事处制定的选票票样,至少过半数方可通过),形成评议意见,意见还需包括申请人应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学校将派专人参加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负责解释相关人才政策并监督评议程序。
4.学院(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学科规划和发展需要,就引进候选人的工作安排规划,拟引进层次、岗位级别待遇及可提供的配套资源情况等进行审议,确定人才引进建议人选并形成引进意见。
5.学院(所)将引进人才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1份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
(1)学院(所)向学校递交的申请报告(应包含学科实力、设置情况,候选人学术及师德背景情况,人才引进后的工作安排规划、拟完成的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拟引进的层次、待遇及可提供的配套资源情况等内容);
(2)本人工作申请;
(3)《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含教授会议意见及召开情况,可从南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
(4)两封以上专家推荐信(附在《南开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后);
(5)学院(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
(6)本人来南开大学以后的工作研究计划;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任职证书复印件;
(9)学术背景相关资料(两篇以上代表作等)。
6.学校组织校级评审及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