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攻读学位类型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博士研究生 | 60 | 60 | 60 | 180 | |
硕士 研究生 | 两门专业课 | 60 | 90 | 90 | 240 |
| 一门专业课 | 60 | 180 | -- | 240 |
上线考生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将于2021年4月23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请上线考生留意报考学院网站和其他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校各学院(所)统一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施行港澳台研究生复试。
网络远程面试平台根据学院需要可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飞书视频会议系统等并全程记录,请各位考生根据学院的具体要求准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备。
四、复试要求
1.缴纳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90元人民币,具体缴纳方式由各学院进行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硕士生请出具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阶段可不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前置学历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6)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以上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上线生名单
姓名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 | 攻读学位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吴旻潞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博士学位 | 87 | 87 | 84 | 258 |
黄国珍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学位 | 90 | 72 | 84 | 246 |
王懷毅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博士学位 | 70 | 83 | 85 | 238 |
周代运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学位 | 82 | 70 | 76 | 228 |
鄭宇傑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学位 | 61 | 67 | 84 | 212 |
蔡佩真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学位 | 62 | 62 | 83 | 207 |
郭娟娟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学位 | 61 | 60 | 71 | 192 |
陳偉洛 | 金融学院 | 金融 | 硕士学位 | 71 | 120 | 132 | 323 |
張澤林 | 历史学院 | 中国史 | 硕士学位 | 61 | 193 | 0 | 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