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精尖缺领域高层次人才,2023年我校试行招收海外一流高校优秀中国籍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直博生)。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考试方式
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直博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招生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中,招生学院从学院普通计划中统筹安排。招生专业有化学(0703)和应用经济学(0202)两个一级学科,分别在化学学院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招生。
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直博生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本科毕业高校须同时入围最新的QS、USNEWS、THE、ARWU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
5.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海外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
(2) 当年海外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6.本科成绩要求:GPA原则上不低于3.5(总分4),GPA总分不为4分的按照比例换算。
7.外语水平要求:须达到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水平要求,详见《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8.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5:00。
温馨提示:在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在备注栏务必标注“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直博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2.提交申请材料
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直博生须于5月5日前向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可暂不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本科学位论文摘要(应届本科生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3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五、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
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形式外,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等环节。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及格人数多于计划招生人数时,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学院相关通知为准。
七、录取检查
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凡被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报到入学时,不得同时与其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录取或就读关系,由此导致不能如期入学的,责任考生自负。
八、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本科毕业和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本科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7年。
十、学费
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十一、住宿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
十二、申诉处理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5940。
5.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6.上述条款如有变动,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四、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
邮编:300350
电话:022-23505940
Email:nkuyzb@foxmail.com
2.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请点击查询:http://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