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4年面向海外一流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23-10-16浏览:14685

   为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精尖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南开大学2024年继续面向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选拔方式

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招生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中,招生学院从学院招生总计划中统筹安排。招生学科包括数学(0701)、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和世界史(0603详见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

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本科毕业高校须同时进入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

(六)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海外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海外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本科成绩要求:GPA原则上不低于3.5(总分4),GPA总分不为4分的按照比例换算。

(八)外语水平要求:须达到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水平要求,详见《南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我校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我校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次,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见第六“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务标注“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提交我校

(二)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及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2024年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2024年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本科预计毕业时间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学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本科生或无学位论文者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须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南开大学各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不要寄到学校研招办,否则如果造成学院没有及时收到申请材料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网址为:https://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同步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将在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公布。如学院有特殊寄送要求,以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2024年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024年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02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五、考核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成绩及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外,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实践能力考核等多种方式,具体方案见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

在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我校每个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第一批次时间安排在11月,第二批次时间安排在次年3-5月,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可酌情选择其中一个批次进行招生,也可以参加两个批次招生。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见各学院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实施细则

(一)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

2.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

3. 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5日前;

4.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日-7日。

(二)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10日;

2.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3. 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

4. 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5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或学院网站提前通知。各学院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七、调档及录取检查

(一)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学院将在6月初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档函调档。

(二)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进行再次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凡被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报到入学时,不得同时与其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录取或就读关系,由此导致不能如期入学的,责任考生自负。

八、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提供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学则规定或学校有关通知处理。无故超过新生报到日期15日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查,对核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

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7年。

十、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学费标准栏(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sfbz/list.htm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部分组成,详见我校研招网奖助体系栏(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jztx/list.htm),2024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二、住宿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

十三、申诉处理

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首先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如对学院的调查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其他

(一)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三)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5940。

(五)学校、招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各学院网站提前通知。

(六)允许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位招生导师;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属于同一个学院,且有两个及以上志愿入围综合考核阶段,在综合考核前考生需向学院确认一个参加综合考核的志愿,其他志愿不予准考;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分属不同学院,考生可自愿参加不同学院的综合考核,如果被拟录取,以最先公示的学院拟录取结果为准,其他学院拟录取信息无效。

(七)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八)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九)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

邮编:300350

电话:022-23505940

邮箱:nkuyzb@163.com

2.各招生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及网址

请点击查询:http://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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