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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党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属于应用性对策研究,旨在通过深入调研,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或政策建议,为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管理提供决策参考。调研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研究周期截至2022年12月。二、调研课题申报人要依据《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指南》,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确定调研题目,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三、市教育两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调研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立项结果将另行发布。四、调研课题组织协调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请各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调研课题申报表以电子版(Word格式)形式报送宣传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申报”)。2021年天津市有关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没有按期结题的和专家评审准予结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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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居民个人在汇算清缴期内需汇总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及退补税的常见情形1.学生劳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税,可申请退税。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从校外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等,其预扣税率高于/低于最终税率,涉及退税/补税。3.漏报专项附加扣除或捐赠数据,可填报后申请退税。4.年中退休,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未充分享受,可申请退税。5.残疾人员未及时办理减税备案,可在备案后根据税务局认定的时间期间申请退税。6.有两个级以上任职受雇单位,重复扣除减除费用,涉及补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需注意,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才需要补税。二、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简易判断方法如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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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年伊始,“奥密克戎”袭击津城,使得师生之间线下的交流活动变得较为困难。为了丰富同学们的假期生活,我们向全体南开教师发出倡议,诚挚邀请各位南开同仁积极参与“导师有约”系列讲座活动。关心和指导抗疫战斗中的莘莘学子,具体内容如下:一、报名参加“导师有约”线上讲座。各位老师可以向同学们分享专业的学术报告,也可以和同学们在线上交流疫情之下的生活体验,还可以和广大南开学子畅谈人生感悟,加强师生交流,增进师生情谊,构建“良师益友”型的和谐导学关系。二、加强对所有学生的人文关怀。我们倡议每位导师除自己指导的研究生之外,再多关注几位本科学生,特别是关心和关爱因疫情滞留或隔离的学生,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让广大学子真切感受到疫情之下“我的老师和我在一起”。在这三九隆冬、未有芳华之际,让我们团结起来,凝心聚力,与同学们相聚云端,为疫情之下的南开学子拨云散雾,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平安,如愿奔赴自己的星辰大海。亦望各位同仁保重身体,健康平安!活动联系人:蒋雅文 联系方式:13752776710 (微信同号)邮 箱: jwcjyw@nankai.edu.cn杨巨峰 联系方式:18622233366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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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职工:2021年12月,财务处通过OA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提示》,经查阅税务局相关数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职工未进行确认。按照税务政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由于工薪税实行按年计税,当月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纳税人通过APP操作后,可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至年末仍补扣不完的不可结转至下年,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结清。建议各位职工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扫码下载)进行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以便充分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红利。如有问题,可咨询财务处管理科23501209。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提示附件2:手机确认操作指南南开大学财务处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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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寒假将至,为给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务,现将后勤各相关单位寒假服务情况公布如下:一、八里台校区(一)膳食服务1.学一食堂、清真食堂假期供餐。2.学二食堂(一至三楼)、学三食堂二楼供餐至2022年1月9日,1月10日闭餐。3.学三食堂一楼供餐至2022年1月16日,1月17日闭餐。4.假期停伙食堂于2022年2月12日恢复供餐。(二)教学楼1.1月10日至2月13日,主楼开放公共教室如下:111、112、122、130、211、212、218、231、232,开放时间为7:00-22:00,开放期间,凭南开大学有效证件进入。2.第二主教学楼、汉院北楼关闭封楼。(三)南开大学医院1.1月10日至2月13日实行综合门诊(周六、日休息),其中1月31日(除夕)至2月6日(正月初六)停诊,具体安排如下:综合门诊:8:00-11:30,14:00-17:30,开设中、西药房,可刷医保卡取药。2.1月10日至2月13日医学检验科停诊。(四)户籍服务1月10日、17日、24日、2月7日,提供户籍服务,服务时间为8:30-11:30,14:00-17:00。地点:西区服务楼(出版社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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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南发字〔2021〕131号)的要求,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聘工作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接受报名单位专任教师向各学科教师系列评聘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二、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2。三、报名工作时间安排具体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请见附件3,其中部分程序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微调,人事处届时将另行通知。各系列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24日。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4日–5日提交至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jk@nankai.edu.cn。四、审核要求1.请各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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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做好“两会”议案提案信息收集工作,更好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议案提案线索。一、征集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征集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等,特别是与学校事业相关,但超出学校职权范围,需要南开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或天津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二、征集要求1.一事一案,所反映问题有准确的信息来源或切身体验,言之有据,实事求是。2.议案提案线索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建设性,一般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对问题的概括介绍和简要原因分析;第二,对解决问题措施的可操作性建议。3.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不宜提出,也不予采纳。三、提交方式及反馈1.集中征集:天津市“两会”议案提案线索: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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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校内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开大学考点的考场分布于八里台校区主楼、二主楼、经济学院圆楼和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为保证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学校将于12月24日19:00至12月25日19:00对八里台校区主楼进行统一管理;于12月24日19:00至12月26日19:00对八里台校区二主楼、经济学院圆楼进行统一管理;于12月24日19:00至12月26日19:00对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管理;于12月27日7:00至12月27日13:00对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D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期间,除考生及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楼(12月24日19:00至21:00期间上课师生凭一卡通或者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以上教学楼上课、自习的师生在统一管理期间不要将个人物品放在教室中,请提前带走以免丢失。按照天津市考试院统一要求,考场周边道路及停车场不得停放任何机动车辆。研究生院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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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保职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2021年底职工医保报销继续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有现场报销需求的老师务请于工作日先拨打23506920进行预约,再按约定时间前来报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根据天津市社保的规定,每自然年度末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请您关注报销时间:社保一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商保二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具体安排如下:一、报销时间地点(一)八里台校区社保一次报销日期: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商保二次报销日期: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八里台校区医疗保险服务大厅(保卫处楼西南门)(二)津南校区社保一次报销和商保二次报销日期均为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至12月31日(星期五)、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至1月6日(星期四)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3:00—16:45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医保办窗口二、温馨提示1、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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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附属医院:为贯彻落实《南开大学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持续弘扬百年南开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和校园红色文化,以新面貌、新气象、新作为,扎实推进“南开品格、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以优美的校园风貌和浓厚的文明氛围装扮校园,经学校党委同意,在全校开展第二届“百年南开·文化文明”主题活动申报立项工作。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开大学重要讲话和历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元为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学校筹备召开第十次党代会为契机,聚焦南开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南开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发展蓝图,以《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工作依据,通过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申报立项、选树典型、宣传推广,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学校中心工作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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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所),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百年南开学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校园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熠熠党心跃百年,砥砺奋进谱新篇”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南开大学2021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南开大学全体全日制在册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南开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南开大学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二、评选时间10月中旬—11月下旬三、评选条件参选学生应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刻苦钻研,学习优秀,成绩良好;乐于奉献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及较高认可度。除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一)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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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南开大学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这是南开的魂。张伯苓老校长的“爱国三问”既是历史之问,更是时代之问、未来之问,我们要一代一代问下去、答下去。近年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开大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的南开爱国主义传统、爱国奉献精神发扬光大。为深入思考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深刻分析高校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新使命新任务新挑战,深度总结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模式,现面向全校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典型案例征集表彰活动。现就案例征集表彰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南开大学党委宣传部二、案例要求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案例要反映各学院各单位和干部教师近年来在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打造爱国本色彰显、时代底色厚重、南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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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化学学科创建100周年纪念大会场馆周边道路交通安全,10月16日(周六)上午7:00-12:00,八里台校区体育场南侧道路禁止机动车驶入,禁行区间东至服务楼路口、西至16宿路口。请相关师生员工绕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保卫处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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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相关单位:202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范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来校工作,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取得与其现教学岗位相一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师德表现申请人应当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二)学历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三)教育教学能力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2.申请人应按规定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教工岗前培训。3.不具备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