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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纳贤才 筑梦新桥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博士引进公告
一、医院简介
八十年岁月如歌,八十年砥砺前行。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外称“重庆新桥医院”)坐落于巍巍歌乐山下、悠悠嘉陵江畔,始建于1944年,前身是国民党军政部陆军总医院;1950年改编为西南军区总医院;1955年转隶为第七军医大学,为第二附属医院;1975年改称为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7年随大学转隶陆军,改称为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院赓续“红岩魂”、传承“红医情”,占地674亩,依山傍水、鸟语花香,现已建成集教学、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军事卫勤等职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
医院坚持政治建院、强军引领,坚持立德树人、为战育人,坚持一体化布局、内涵式发展,创新驱动、特色擎引,一流标准、求精求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部队满意、世界一流军医大学特色名院。现展开床位3000张,开设临床及辅助科室54个,手术室89间。年门(急)诊量316次,年出院病人14次,手术量11万台次(四级手术量占比42%)。拥有包括回旋加速器、PET/MRI、高端双源CT、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等先进医疗设备2000余台;现有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军队建设项目5个,全军医学研究所、专科(病)中心、临床重点专科21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29个,高级职称463人,博士职称463人,博士生导师97名,硕士生导师82名,是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博士后流转站;拥有包括“新世纪百千才工程”“”“国家杰青”以及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内的国家级、军队级人才221名;是国内唯一具有卫生列车“队、车、线、站”和训练基地、军标体系的军队综合医院。
回望过去,我们倍感自豪;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医院将与健康中国、创新驱动等国家发展战略相融合,与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相契合,与现代化陆军卫勤建设相衔接,与大学发展建设进程,紧盯生命科学与军事医学发展前沿,以心、肺、脑、血液、骨、肿瘤等大器官疾病与危重症综合治疗为特色,以高原军事医学、新型卫生列车研制运用为重点,发展一流学科、汇聚一流人才、打造一流服务、培育一流成果、锻造一流卫勤,在实现军事医学部队一流、通用医学世界一流的新征程上迈开坚实步伐。医院历届党委高度重视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完整的人才引进、培养、选聘、晋升等机制。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到重庆,我院开辟了博士“绿色通道”,制定了系列暖心福利,我们诚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来我院建功立业!
二、人才引进条件
政治合格、职业道德良好,体格检查达到军队入职体检标准,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等。
三、人才引才方式
博士引进共采取5种方式,包括:直接选拔招录军官、文职人员招考、劳动合同全职引进、博士后引进、军队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一)直接选拔招录军官
1. 招录条件
(1)学历条件:应届博士研究生,博士毕业后无缴纳保险记录。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2)年龄条件:截止毕业当年年龄不超过34周岁,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年龄可放宽1岁。
(3)毕业院校要求:国内院校本硕博阶段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国外院校要求为QS排名前100院校。
(4)报名后参加军队政审、体检(身高、体重、视力可适当放宽),结果合格。
2. 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享受基本工资、基本津贴、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等。
(2)医疗待遇
军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
(3)住房待遇
单位提供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4)其他待遇
房租补贴、军粮差价补贴、降温费、物业服务补贴、探亲路费、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费、随军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5)其他福利: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入学等。
3. 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68755793
(二)文职人员招考
1. 招录条件
(1)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博士不超过45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
2. 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
(2)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等,专业技术文职人员享受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下一步将试点绩效工资制度。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3)保险待遇
参照地方公务员,五险两金,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4)住房待遇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5)其他福利
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探亲路费、子女入托入学、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等福利待遇。
3. 联系方式
龚老师:023-68755783
(三)劳动合同全职引进
1. 引进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2)年龄要求:初级职称35岁以下,中级职称40岁以下,高级职称50岁以下;
(3)具有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
2. 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类别享受年薪或月薪待遇。
① 月薪制(医疗等专业技术岗位)
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超劳绩效”组成(年收入约18-40万元)。基本工资部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② 年薪制(专职科研岗位)
根据其科研成果、人才奖项等综合业绩,确定薪酬待遇标准。科研岗年薪14-160万/年,实验技术岗年薪12-19万/年。
(2)博士津补贴
博士津贴5000-8000元/月,并享受租房补贴2000-3000元/月;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博士津补贴按照标准可增加5000-18000元/月。博士津补贴在“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超劳绩效”或年薪之外发放。
(3)成才扶持
可申报医院青年博士孵化计划10-30万元、优青孵化计划100万元/项、杰青孵化计划200万元/项。优先选派学术交流、出国深造,在课题申请、职称晋升、人才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4)职称晋升
采取“评聘分离”的办法,先参加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直招入伍、文职人员参加军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再参加医院评审,聘任相应职称岗位。
(5)社会保险
五险一金根据岗位等级,按照重庆市人社局公布的社平工资的1.5倍-3倍缴纳。
(6)暖心福利
享受就医优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鼓励继续深造及出国留学,保留岗位;子女入托、户口迁入、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等;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等。
3. 联系方式
李老师:023-68774730
(四)博士后引进
1. 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近5年的代表作成果(第一/通讯作者)包含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IF≥10.0;或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2篇,且累计IF≥15.0。
②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单篇IF≥5.0;或JCR分区Q3区及以上论著2篇,且累计IF≥8.0。
③在JCR分区Q3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发表SCI学术论著2篇,且单篇≥2分;或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3篇。
(4)具备全程脱产进站研究的条件,进站后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地方在职人员申请全额资助博士后,需出具原人事关系单位开具博士后进站后解除劳动合同承诺书,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文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博士后入站意见。
2. 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
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每年按33.6-57.6万元确定基本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安家费3-30万,科研启动金最高至100万元。
(2)出站绩效
根据出站成果,科研绩效最高可超百万;在站期间获批国家或重庆市「博新计划」(60万元/两年,其中40万元为日常资助),按国家审批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3)住房保障
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2000元/月或2500元/月)。
(4)出站留用
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出站优先留院工作,达到条件的给予科研启动金50或100万元;符合政策条件的,优先推荐办理军队文职人员和医院特聘专家或特需人才引进。
(5)其它待遇
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本人及家属享受本院就医绿色通道。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3. 联系方式
黄老师:023-68755364
(五)军队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1.引进类别。主要包括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高水平创新团队。
2.引进方式。主要采取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特招入伍等方式。
3.福利待遇
军队单位特招引进对象入伍,按照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有关规定执行。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安家补助费。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税前最高100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税前最高80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税前最高60万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确定发放安家补助费具体数额。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一次性最高500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最高300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
(3)按照单位相关政策享受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
(4)特别优秀的可上报上级,试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
4.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68755793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临床医疗 | 博士 | 110 | 医学相关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
专职科研 |
博士 | 113 | 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命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等相关专业 | 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SCI论著且IF≥3 |
医技/工程 | 博士 | 17 | 临床技术相关专业 | 具备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
全职 博士后 | 博士 | 100 | 不限 | 至少在JCR分区Q3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 |
具体科室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应聘方式
邮箱:rsglbgs@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电话:023-68774730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







新桥医院
招聘信息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