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公告
日期:2023.09.07 作者:
根据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着眼于国家长远的需要,跟踪国际学科发展的前沿;鼓励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创造性和较高层次的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项目; 有利于促进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多部门的联合攻关,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国际合作的新格局,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学科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申请者和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深度合作,产出高质量的跨学科合作研究成果; 鼓励和支持从事大气环境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教师、博士后及海外留学人员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
大气颗粒物及前体物的来源、成因及影响诊断技术研究 大气颗粒物及前体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大气污染的健康效应研究 大气污染防治决策管理支撑技术研究
申请者须联系一位研究方向相近或互补的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开展研究;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将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tianyingze@126.com。项目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和合同一并提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本次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5日(申请书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凭)。本次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始日期为2024年1月1日,结题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执行期为二年。资助强度为2-3万元/项。
资助期间需发表论文1篇或者申请专利1项,基金资助课题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应标注“南开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NKPMLF2023xx)”,英文标注“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ir Particulate Mat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Nankai University (NKPMLF2023xx)。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 成果署名中须有实验室的合作者及实验室(中文名: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300350;英文名: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ir Particulate Mat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350, China); 课题负责人应参加开放基金中期和结题报告会;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数据、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与本实验室共同所有,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实验室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