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学期赴日本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2015-09-14 1775(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春季学期日本高校校际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在校生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日本高校名单
1.此次申报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生;
2.日语需达到N2水平 或有同等考试成绩。
3.日本高校名单:
全额奖学金:
日本北海道大学、日本庆应大学、日本东京大学(需N1)
部分奖学金:
日本国学院大学、日本金泽大学、日本中央大学、日本立教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日本九州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筑波大学、
二、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年9月17日前,根据个人志愿如实填写《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及《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项目推荐表》后提交到学院负责部门;
2.学院推荐:经学院审核同意推荐后,负责老师需在学生提交的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并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两表统一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A203室;
3.学校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安排面试。该面试将由国际学术交流处、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人以及外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考核,最终将结合面试成绩排名与申请人所报志愿确定预推荐名单;
4.学校公示:学校将在南开大学主页上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其它
1.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未加盖学院公章的《南开大学交换生推荐表》视为无效;
2.申请人需仔细查阅在日本高校研修的专业是否有可转换我校学分,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进行申请,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南开大学其它交流项目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郑老师
电 话:23503946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