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专聘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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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外专
长期外国专家是指在我校长期工作(90天以上)并签订合同的外国专家,按人员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外国专家,包括讲座教授、英才教授、教授、副教授、博士后、特聘研究员等。
一类是语言教学岗位上的外国专家,包括各种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课语言教师、公共英语教学语言教师与行政管理岗位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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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认定
1.教学科研岗位外国专家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外国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需承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团队建设工作。
2.语言教学岗位外国专家
应聘外国语言教学岗位的外国专家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具有2年以上外国语言、外国文学的教学经历,在外国语言、外国文学以及相关学科等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一般只承担教学任务。已取得国籍国教师资格证书或拥有教师教育类学士以上学位的,可以免除教育工作经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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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聘请单位与意向外国专家应就薪酬标准、工作内容、生活条件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秉承友好合作、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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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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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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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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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怡(外国人工作许可、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联系电话:+86(22)23508229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同砚路38号路 专家公寓507
联系人:刘宏(外国人签证与居留许可)
联系电话:+86(22)23501487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同砚路38号路 专家公寓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