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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出国(境)交流项目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4410

2022年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出国(境)交流项目一览表
项目频次2022年基金、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备注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年两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7月1日至8月31日。

1.在站博士后入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限获资助一次

2.项目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本人承担,非涉密;

3.入选各种境外交流计划回国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设站单位开具证明后可申请。

1.自然科学一等12万,2等8万;

2.社会科学一等8万,2等5万。

1.博新计划、站前、站中资助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同时符合条件的,面上与站前、面上与站中、博新与面上、博新与站前、博新与站中可同时申报,要注意申报材料各有侧重;

3.博新计划要依靠高水平导师和大平台申报,获得博新计划的博士后在待遇、福利、留任等各方面优先考虑。

特别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28日。

1.1990.1.1以后出生

2.拟入站: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2年应届博士优先;新入站:2021年3月1日以后入站且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

3.规定的部分自然科学方向,非涉密;

4.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博士、外籍博士、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的人员不可申报。

两年共资助63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每年20万与学校薪酬累加),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站前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

1.1986.3.31以后出生;

2.拟入站: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2年应届博士优先;新入站:2021年12月1日以后入站以内且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

3.规定的理工科研究方向,非涉密;

18万
站中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

1.2021年12月1日以前入站;

2.项目有学术价值和创新性,非涉密;

3.推荐在站人数的1/20;

4.获得项目、资助、称号的优先推荐;

5.入选各种境外交流计划回国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设站单位开具证明后可申请。

1.自然科学18万;2.社会科学15万。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

1.在站两年以上或出站5年以内的博士后,获资助者优先

2.是专著唯一作者;自然科学领域;字数不低于15万字;书稿必须完成方可申请。

每部专著平均8万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2022年2月10日至9月30日网上分两批申报,5月、10月分批次公布。

1.不超过35周岁

2.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留学回国博士;

3.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或所属学科全球排名前100、“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不满6个月。

全国博管办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两年,与学校工资累加。1.天津市作为该项目试点单位,学校排名及学科排名放宽至世界前150名;2.博新计划与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不可兼得;3.除学术交流项目外,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之间不可兼得;4.派出期间不得申请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5月下旬公布。

1.不超过35周岁;

2.在站博士后或2022年应届博士;

3.自主联系国外高校、机构并获邀请(排名前100名高校或一流机构、企业);

4.派出不少于12月,在国内派出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不少于24个月。

全国博管办资助派出人员30万元,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配套。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2022年2月10日至9月30日网上申报,10月公布结果。

1.在站博士后人员;

2.国际学术会议须有影响力;

3.作为论文第一作者已向会议投稿,并获论文宣读通知。

每人2万元
香江学者计划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终审结果7月公布。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港工作2年,相关专业领域。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终审结果7月公布。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相关专业领域。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元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网上申报,7月公布。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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