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安全责任书。
一、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二、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三、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使用人员学习法规,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
四、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双把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
五、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实验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由两人以上操作,要做实验记录并备案。
六、严禁将剧毒品、易制毒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
七、剧毒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由使用单位按环保规定负责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八、领取剧毒品、易制毒品只限当天一次性用量,领取人和使用人必须是教师,填写“南开大学剧毒、爆炸试剂申领单”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领取。
九、依据南开大学南发字【2002】28号《南开大学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文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申请领用剧毒品或易制毒品如下:
年 月 日
注:用途栏填写实验题目。
使用责任人(教师) 系(所)负责人(公章) 学院安全负责人(公章)
签字: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使用地点:
注:每次申请领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请提前将安全责任书交实验室设备处技术安全科,以便审批购买。
技术安全科地址:综合实验楼D区501房间。
联系电话:2350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