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2年吴志明传播学创新奖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2

     2002年,著名电视广告策划和制作人、福建电视台台长助理、广告部主任、我院传播学系兼职教授吴志明先生在我院设立“吴志明传播学创新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鼓励前沿性传播学理论创新;激励在校生关注传播学的社会化,在传播学实践领域实现新突破;鼓励从多元视角进行传播学理论探索和传播产品设计;促进南开传播学的跨跃式发展,迅速形成学科品牌。

按照《文学院“吴志明传播学创新奖学金”暂行条例》(200710月修订),奖学金每年申报一次,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获奖人选。

现面向全院学生,就有关2012“吴志明传播学创新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以传播学系符合获奖条件的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为主要奖励对象;文学院其他各系(中国语言文学系、东方艺术系、艺术设计系)在校生,如在新闻传播学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符合获奖条件者,也可成为奖励对象。

二、奖励条件

1、本科在学期间发表传播学(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不含该刊的增刊)或全国性报纸。

2、在学期间参加全国性大学生传播类论文竞赛,获二等以上奖项。

3、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传播学论文3篇,且其中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不含该刊的增刊)或全国性报纸。

4、在学期间参加全国性研究生传播类论文竞赛,获二等以上奖项。

5、发表论文中有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新闻学或传播学专辑等重要学术文摘类期刊转载。

6、参与策划、编辑的图书或社级以上图书奖,或实习期间撰写的新闻作品获报纸刊物社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级以上新闻奖2次。

7、自行创作摄制的纪录片或广告片被省台以上正式播出,或参加省级大赛或三等以上奖项,或参加全国性大赛获入围资格。

8、在学期间发表或被有关部门正式采用的传播类作品(包括论文、著作、新闻作品、电视片脚本、广告创意、公关企划方案、营销策划方案等),本科生逾5万字,研究生逾8万字;虽未正式发表、播出,但被有关部门采用的文字,则须提供被采用证明并经过答辩程序。

9、在学期间发表或播出传播学类译作(原文语种不限),含论文、著作、电视片脚本及其他新闻传播类作品,本科生逾3万字,研究生逾6万字。

10、参加学校重大庆典活动的策划与传播,对宣传学校形象有较大贡献,获得校级表彰的集体或个人。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参评。已作为历年获得本奖学金依据的同一成果不再作为本次奖学金评审的依据材料。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各奖项名额根据当学年申报人数和质量而定。对成绩特别突出者,将临时设特等奖。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者于20121130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交到范孙楼107办公室。

五、评审办法

由文学院、传播学系负责人和资深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颁发,解释未尽事宜。

      南开大学文学院

20121120

2012年吴志明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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