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工作组
组长:李锡龙 刘亚东 李营
副组长:冯大建
成员:陈 鹏 冯大建 李广欣 李锡龙 刘 佳 刘亚东 马长虹 欧迎希 李营 李慧
二、各学院(专业)接收计划
合计171人,各学院(专业)可接收的人数计划如下: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总人数 70人
汉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39 人
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62 人
相关录取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21级跨学院大类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南发字[2022]8号)执行。
三、分流具体原则
3.1 各学院准入条件:
(1)入选拔尖计划2.0培养计划、强基计划的学生不参与分流。
(2)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时已经明确专业方向者(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分流时直接进入指定录取专业,无需填报分流志愿。
(3)除(1)(2)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学生均参加分流工作。
3.2 志愿情况:
每生必须填报三个志愿方向并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排序。
所需填报的志愿方向分别为:
l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l (汉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l (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类各专业
3.3 录取规则
各专业依据学生第一学年学分绩(详见3.4条)排名、根据个人填报志愿顺序、按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当学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方向已达到接收最大人数不能录取时,将按学生填报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学生被第三志愿录取。
3.4 纳入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
学生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修所有课程 (不含通识选修课)
3.5 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中所规定的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学分绩采小数点后2位。
四、分流工作流程
根据学校分流工作安排:
1. 在分流通知及细则文件发布后,学院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2. 按时完成2022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学生的学分绩公布。
3. 依据细则组织志愿填报。
4. 依据细则组织录取工作。
5. 录取结果公示。
五、其他
本细则由南开大学文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文学院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南开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