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
的通知
各学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中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语言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第1页红色字体部分)。自本学期起开始使用修改后的《写作规范(修订版)》。
由于我校研究生的类型较多、学科广泛,不可能以一个规范涵盖所有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因此,《写作规范》应该是一个指导性规范,允许各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参考本规范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科的学位类型的培养要求,分别制订相应的学位论文写作的具体规范(含外语类学位论文)。
各(一级)学科或学位类型自行制定的写作规范,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报研究生院备案,可成为某一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规范。
《写作规范》将在各学科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向我们反馈,便于改进。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