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和研究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31号/3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项目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均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请见附件)的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申报平台自行申报。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的说明
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要求,平均资助强度博士项目1万元,硕士项目0.5万元。经费由市教委和专项支持单位共同提供。
三、关于项目推荐名额和审核申报程序的说明
研究生在市教委的项目申报平台申报项目后,将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评选,学院汇总初审通过的项目,填写《2021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于2021年11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和爱民 联系电话:23499530。
附件:
1.《津教科函〔2021〕31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2.《津教科函〔2021〕32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航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21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11.3.
附件1:津教科函〔2021〕31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津教科函〔2021〕32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航空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1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