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经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核、专家委员会评审,我校决定推荐楚明森等82名同学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候选人。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如有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电话:八里台23502033,邮箱:lichangjuan@nankai.edu.cn)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经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核、专家委员会评审,我校决定推荐楚明森等82名同学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候选人。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如有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电话:八里台23502033,邮箱:lichangjuan@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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