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告

关于收缴因公出国(境)证件的紧急通知(附件更新)

管理员   2016-12-27   1528(次)

各学院、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外办发【20152),现对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持有的因公出国(证照尚未上交的进行缴。

各单位对照附件名单,督促持有有效因公出国(境)证件的教职员工201715日前有关证件交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爱大会馆A203专家公寓504,交回证件时,请注明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名单中教职员工已离职,名单证件处于使用中,请各单位标明告知我处

近期市外办将进行专项巡查,无故逾期未交因公出国证照者,市外办将上报外交部,注销未入库证件并停止审批其新出国(境)任务,相应后果需由本人承担。

 

    

     附件2016未入库有效因公出国(证件信息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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