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人员因公出国护照及签证办理流程
2019-03-13 5714(次)
一、【照相录指纹】
适用于:第一次申领因公护照或因公护照有效期不满一年;
1、交流处开具介绍信或“南开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3、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照相、录取指纹;
注:“南开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在完成校内请假后开具;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顺驰桥旁)321房间);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25438162、24538163;
二、【因公护照及签证办理】
步骤①[护照审验/新做护照]
1、“南开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正一复;
2、“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正一复/“再次出国证明一正”; 中层干部为备案表
3、邀请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翻译件;
步骤② [签证办理]
签证所需材料请点击签证要求
注:“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常用下载栏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批后到学校办公室领取,
办理因公赴美签证者,严禁个人携带因公护照前往美国使馆自行办理,一律为市外办代为预约、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服务时间:每周一、三、四、五上午8:30-11:30(每周二新校区)节假日除外
电话:23505849;(市行政许可中心)24538162/24538163;